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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航空航天学院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细则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重庆大学2015年关于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重庆大学2015年关于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经航空航天学院办公会认真讨论,制定航空航天学院接收推免研究生工作细则。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航空航天学院2015年招收力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航空工程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

计划招收力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7名,航空工程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18名。计划接收力学学术型推免硕士研究生14名,航空工程专业推免硕士学位研究生9名。

二、工作小组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成立2015年航空航天学院推免研究生接收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胡宁

副组长:万玲,严波

成员:彭向和,刘占芳,张永祥,蹇开林,杨昌棋,张晓敏,魏榛

秘书:张琳

三、复试及录取工作

1.填报志愿及复试通知:

(1)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需登陆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选择报名志愿、查看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等相关接收录取工作;

(2)学院将于2个工作日内通过研招办“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并告知复试具体时间。

2、复试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学生报名时,均需带上(a)学生证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必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b)英语四、六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或证明外语水平的其他考试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c)其他相关材料(诸如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原件和复印件)。

3. 复试考核

(1)复试内容:专业课笔试(工程力学:静力学和材料力学)、专业综合面试、英语面试(听力及口语)。

(2)复试成绩记分办法:总分1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占40%,专业综合面试占40%,英语面试占20%。

(3)复试成绩公示:复试成绩在学院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4. 录取

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根据确定拟录取名单后,上报研究生院。待研究生招生考试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将统一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10天。无异议后,由研究生院上报教育部审查确认录取。

四、奖助政策

1. 所有被重庆大学航空航天学院录取的推免研究生,可获得如下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

推免硕士研究生可获得每月500元的国家助学金,按12个月发放。博士生每生每年至少获得20000元的助学金。

(2)国家学业奖学金

推免硕士研究生第一年原则上均可享受A等学业奖学金。按学校规定,学业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评选一次。

2. 所有被重庆大学航空航天学院录取的推免研究生,均有机会获得如下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

在学制年限内符合条件的优秀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金额度为博士生3万元/年,硕士生2万元/年。该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评选一次。

(2)优秀新生奖学金

重庆大学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2015年份额如下:

① 硕士推免生:一次性奖励优秀新生300名左右。其中,一等奖100名左右,每人1万元;二等奖200名左右,每人0.5万元。

② 硕士统考生:100名,每人0.5万元。

③ 全脱产博士生新生(包括硕博连读生):100名,每人1万元。

(3)其它奖助金

可申请创新基金、院士基金、国际交流基金、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等,具体名额和金额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参加的科研项目情况,给以一定的科研劳酬。

航空航天学院今年(2014级)共接收推免生12人,其中获新生国家奖学金(2万元)1名、优秀推免新生一等奖(1万元)2名,优秀推免新生二等奖(0.5万元)5名。

其它事项请参见《重庆大学2015年关于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http://yz.cqu.edu.cn/view.php?nid=252)。

联系电话:023-65102523

邮箱:zhanglin0618@cq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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