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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通知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和学校研招办《关于做好我校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工作的通知》,我院经研究,现将我院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和学校研招办《关于做好我校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工作的通知》,我院经研究,现将我院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接收专业、人数及学制

请参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和《华南师范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http://yjsy.scnu.edu.cn/hnyjs/work/firstpage/news_showDetail.jsp?index=26168),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三、申请和选拔考核程序

所有推免生均要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和录取工作,未经“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名单一律无效。

1.申请人填报专业志愿。申请人自9月28日起可在 “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请填报我院专业的申请者务必于9月30日中午12点前填报完志愿。

2.发出复试通知。我院将于10月4日前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3.申请人回复复试通知。申请人接到复试通知后,在10月8日中午12点前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4.复试。同意参加我院复试的申请者,请按我院规定,参加复试考核。复试时间为2014年10月9日,地点为心理学院。具体安排如下:

(1)报到:10月9日上午8:30—11:00,请于该时间段到心理学院105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办理报到手续。报到时需查验以下材料:

a.验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b.交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c.验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原件,交复印件。

上交的全部材料,请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好。

(2)复试考核:10月9日下午2:30—6:00。形式为面试,范围主要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及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复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外语水平测试占20%,专业素质与综合素质考核占80%;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复试考核凭身份证与学生证验证进场。

5.体检。申请者在复试期间须凭填写并贴照片的我校体检表(请点击下载http://download.chinakaoyan.com/wwwfile/20150423142513.doc,或者在学校研招办网页“资料下载”栏下载)到我校石牌校区校医院体检,可选择的体检时间有:10月9日、13日、15日、20日,均安排在上午8:00—11:00,体检费45元直接交给校医院。申请者须把校医院发的体检回执单交回申请学院的研究生工作办。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6.初定拟接收名单。学院初定拟接收名单,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者须按要求及时在系统接受待录取通知。同时,学院将拟接收的名单在学院和学校研招办网站予以公示10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且核查属实的,我校有权利取消已发送的待录取通知,申请者也须配合进行系统的操作。

四.其它

1.未尽事宜,参照《华南师范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执行(具体见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网页:

http://yjsy.scnu.edu.cn/hnyjs/newcms/zsxx.jsp),请各位通过复试的同学务必按照此章程办理相关手续。

如需咨询,请联系我办;联系电话:020-85216483、020-85212295,联系邮箱:xlxyygb@126.com,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105研工办。

心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4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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