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的文件精神,特制定2015年接收推免生章程:
一、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范围
接收范围为全国各地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接收专业为我校列入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所有专业,包括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
二、我校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优惠条件
凡被我校接受的推荐免试考生,录取报到后可享受以下优惠条件:
一次性奖励5000元/生。
享受报读我校统考生招生优惠政策,具体见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申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获得本科就读学校2015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接收推荐免试生程序
(一)申请者须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验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政审表》;
本科成绩单1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国家英语四级、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2份;
申请者有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可提交复印件1份。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申请者,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学校均有权取消申请者推荐免试生录取资格,后果由申请者自负。
(二)接收推荐免试生流程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9月26日至10月25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学校的招生学院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相关学院组织申请考生复试并于10月18日前将复试和体检合格同意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名单报研究生处。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接收推荐免试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学校向申请者寄发《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接收函》,并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五、复试要求
复试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坚持公平公正,坚持全面考察,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六、其他
本章程与国家最新发布的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联系方式: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处 联系人:黄老师 罗老师
地址:广东佛山市江湾一路18号 邮编:528000
电话:0757-82776576 传真:0571-88320119
E-mail:xyhuang@fosu.edu.cn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201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