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政治态度端正,思想意识健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任何违纪行为记录;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所有专业具有保送资格的应届毕业生均可申报“法律硕士专业”】;
3. 所在学校为“985”或“211工程”院校中综合成绩专业排名前10%;
4.其它高等院校的重点学科(国家级)或2012年学科排名前20%学科中综合成绩专业排名前5%,或优势学科综合排名前3%,且国家英语六级达到425分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4条满足其一即可。
满足上述条件者,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得较高层次奖励、或在正式刊物已发表过论文或有社会实践经历且获得优良评价者优先接收。
二、申请材料
1.《西安交通大学2015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加盖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正式成绩单;
3.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4.在校期间,如获得过奖励、发表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其它学术工作成果、社会实践鉴定等,请提供相应复印件或证明。
三、申请、接收办法
1.申请人于2014年9月21日以前将本办法所要求的全部申请材料(需注明选报导师)直接寄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地址:陕西省咸宁西路28号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 710049 尚老师<82668124>收)。
备注:只接受邮政EMS和顺丰快递两种邮寄方式
2.申请材料经学院招生工作组初审后,于“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主页” http://fxy.xjtu.edu.cn/公布后续工作安排。
3、网上注册、提交基本信息、报名手续请关注“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主页”及申请人所在院校的通知。
四.其它
1.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保证不再擅自办理出国手续,不再列入就业计划,并不再次报名参加硕士生入学统一考试;
2.如在2015年7月底前不能按期获得学士学位或必修课不及格或体检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3.如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存在诚信问题,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4.申请材料请自留备份,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欢迎全国各高校优秀学子积极申请 !
地址:西安市咸宁路28号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 尚老师收 邮编:710049
电话:029- 82668124 尚老师 网址:http://fxy.xjtu.edu.cn/
信箱: fxjw@mail.xjtu.edu.cn
备注:《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2015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请在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主页” http://fxy.xjtu.edu.cn/下载
二O一四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