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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外文学院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位于广州市天河区,是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外国语言文化学院是学校历史最悠久的院系之一。华南师范大学外文学院有着优秀的师资队伍和良好的学术氛围,我院热烈欢迎全国各地的同
 

华南师范大学位于广州市天河区,是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外国语言文化学院是学校历史最悠久的院系之一。华南师范大学外文学院有着优秀的师资队伍和良好的学术氛围,我院热烈欢迎全国各地的同学前来攻读硕士学位。2015年我院接收以下专业的推免生(附各专业收费及奖助学金方案):

类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拟接收人数 备注 拟定学费标准 (元/生•学年)
学术型硕士 050201 英语语言文学 ≤8 本科为英语专业 8000
050211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4 本科为英语专业
050202 俄语语言文学 1 本科为俄语专业
050205 日语语言文学 2 本科为日语专业
专业学位硕士 045108 学科教学·英语 (教育硕士·三年制) ≤10 本科为英语专业 20000
055101 英语笔译 (翻译硕士·两年制) ≤7 本科为英语专业或本科期间辅修英语专业达50学分以上 28000

1.学费:最终收费标准以广东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复为准。

2.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标准略有不同,最高标准1500元/学年。

3.奖助学金:初定奖助学金方案见下表,最终以学校发文为准。

奖励项目 比例 奖励金额 备注
国家奖学金 按教育部文件执行 20000元/人
国家助学金 非定向就业学生100%覆盖(除有固定收入者外) 6000元/年 一年按10个月发放,每人每月600元。
学业奖学金 非定向就业学生100%覆盖 6000-10000元/年 所有推免生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 “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首年直接获得10000元。其余新生首年不低于6000元。
“曾永裕”奖学金 按学校文件执行 600元/人 奖励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
“华藏”奖学金 按学校文件执行 1500元/人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研究生。
“三助”岗位酬金 15% 800元/月/岗 “三助”指助教、助管、助研。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申请办法

1.申请人填报专业志愿。申请人自9月28日起可在 “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学校的招生学院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3.申请人回复复试通知。申请人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4.复试。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者,请留意我院网站的复试安排(复试时间为10月13-14日)。推荐免试生的复试总分为100分,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学术型二外口试;专业学位型英语口试,与综合知识面试同时进行)、专业素质及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三个部分(复试总分=外语*10%+专业笔试*40%+综合知识面试*50%),复试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申请人在复试时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①身份证及学生证:(验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②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申请翻译硕士的非英语专业考生,需提供辅修英语专业成绩单,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③申请日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以及申请英语笔译专业的非英语专业考生,需提交国家英语四级、六级成绩单复印件1份、或TOEFL成绩(600分以上,两年有效)证明1份、或GRE成绩(2000分以上,5年有效)证明1份;

④其它能证明自身学习、科研、工作方面突出成绩(如获奖证书、申请人提交的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的材料复印件各1份(该部分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材料内容,仅供我校审核、接收时参考)。

以上①-③项为必须提交材料,所有材料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推免资格并报申请人所在学校备案。

5.体检。申请者在复试期间须凭填写并贴照片的我校体检表(可在研招办网页资料下载栏下载),到我校石牌校区校医院体检,体检时间:10月13日上午8:00—11:00,体检费45元直接交给校医院。申请者须把校医院发的体检回执单交回申请学院的研究生工作办。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6.初定拟接收名单。我院将于10月15日初定拟接收名单,并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者须在当天中午12:00前在系统接受待录取通知。拟接收名单将在学院和学校研招办网站公示10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且核查属实的,我校有权利取消已发送的待录取通知,申请者也须配合进行系统的操作。

7.其他事项:

①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有权不予录取。

① 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2015年9月1日前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②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附:外文学院研工办电话:020-85210896

华南师范大学

外文学院研工办

201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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