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位于广州市天河区,是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外国语言文化学院是学校历史最悠久的院系之一。华南师范大学外文学院有着优秀的师资队伍和良好的学术氛围,我院热烈欢迎全国各地的同学前来攻读硕士学位。2015年我院接收以下专业的推免生(附各专业收费及奖助学金方案):
类型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拟接收人数 | 备注 | 拟定学费标准 (元/生•学年) |
学术型硕士 | 050201 | 英语语言文学 | ≤8 | 本科为英语专业 | 8000 |
050211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4 | 本科为英语专业 | ||
050202 | 俄语语言文学 | 1 | 本科为俄语专业 | ||
050205 | 日语语言文学 | 2 | 本科为日语专业 | ||
专业学位硕士 | 045108 | 学科教学·英语 (教育硕士·三年制) | ≤10 | 本科为英语专业 | 20000 |
055101 | 英语笔译 (翻译硕士·两年制) | ≤7 | 本科为英语专业或本科期间辅修英语专业达50学分以上 | 28000 |
1.学费:最终收费标准以广东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复为准。
2.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标准略有不同,最高标准1500元/学年。
3.奖助学金:初定奖助学金方案见下表,最终以学校发文为准。
奖励项目 | 比例 | 奖励金额 | 备注 |
国家奖学金 | 按教育部文件执行 | 20000元/人 | |
国家助学金 | 非定向就业学生100%覆盖(除有固定收入者外) | 6000元/年 | 一年按10个月发放,每人每月600元。 |
学业奖学金 | 非定向就业学生100%覆盖 | 6000-10000元/年 | 所有推免生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 “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首年直接获得10000元。其余新生首年不低于6000元。 |
“曾永裕”奖学金 | 按学校文件执行 | 600元/人 | 奖励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 |
“华藏”奖学金 | 按学校文件执行 | 1500元/人 |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研究生。 |
“三助”岗位酬金 | 15% | 800元/月/岗 | “三助”指助教、助管、助研。 |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申请办法
1.申请人填报专业志愿。申请人自9月28日起可在 “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学校的招生学院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3.申请人回复复试通知。申请人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4.复试。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者,请留意我院网站的复试安排(复试时间为10月13-14日)。推荐免试生的复试总分为100分,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学术型二外口试;专业学位型英语口试,与综合知识面试同时进行)、专业素质及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三个部分(复试总分=外语*10%+专业笔试*40%+综合知识面试*50%),复试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申请人在复试时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①身份证及学生证:(验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②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申请翻译硕士的非英语专业考生,需提供辅修英语专业成绩单,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③申请日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以及申请英语笔译专业的非英语专业考生,需提交国家英语四级、六级成绩单复印件1份、或TOEFL成绩(600分以上,两年有效)证明1份、或GRE成绩(2000分以上,5年有效)证明1份;
④其它能证明自身学习、科研、工作方面突出成绩(如获奖证书、申请人提交的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的材料复印件各1份(该部分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材料内容,仅供我校审核、接收时参考)。
以上①-③项为必须提交材料,所有材料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推免资格并报申请人所在学校备案。
5.体检。申请者在复试期间须凭填写并贴照片的我校体检表(可在研招办网页资料下载栏下载),到我校石牌校区校医院体检,体检时间:10月13日上午8:00—11:00,体检费45元直接交给校医院。申请者须把校医院发的体检回执单交回申请学院的研究生工作办。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6.初定拟接收名单。我院将于10月15日初定拟接收名单,并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者须在当天中午12:00前在系统接受待录取通知。拟接收名单将在学院和学校研招办网站公示10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且核查属实的,我校有权利取消已发送的待录取通知,申请者也须配合进行系统的操作。
7.其他事项:
①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有权不予录取。
① 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2015年9月1日前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②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附:外文学院研工办电话:020-85210896
华南师范大学
外文学院研工办
201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