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详见https://www.bcu.edu.cn/hwdx/info/1117/1654.htm
2023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在我校考点将于12月24日-25日举行。为了确保考试的平稳实施,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认真阅读《北京市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及1155北京城市学院考点考前相关通知。
一、考前准备
1.个人健康监测
考生须从考前第5天(12月19日)开始,自行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填写“健康承诺书”(点击此处可下载)。“健康承诺书”由考生在参加首场考试前交予所在考场监考员。
2.抗原或核酸检测
所有考生要进行考前抗原或核酸检测,请考生视个人情况自行做好相关检测安排。我校在中关村校区(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门卫设置了抗原检测试剂领取点,有需要的考生可凭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免费领取,每人限领2支,领取时间截止到12月20日上午11:45。所有考生须于12月20日中午12:00前通过“2023年北京市研究生考试考生信息采集系统”的“抗原或核酸检测结果”模块,填报本人24小时内的抗原或核酸检测结果(12月19日中午12:00以后的)。请考生诚信填报,并对此负责。学校将据此安排不同类型考场。
3.进场需要准备的核验材料
(1)资格审查时所持的有效身份证件。
(2)准考证:2022年12月14日至初试结束,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准考证》及资格审查时所持的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考后请妥善保存。
(3)健康承诺书:提前打印、填写并签字(在考生参加首场考试时查验并上交)。
4.考场教室号及座位号查询
考生可于12月23日登录我校研招网,进入《1155考点考场及座位号查询》系统,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查询自己所在考场教室号及考生座位号。或进入我校南门后,现场扫码查询。查询后请截图保存。
二、考场分布
1155北京城市学院考点考场分布在顺义校区(顺义区⽊燕路杨镇段26号)1号教学楼、5号实训楼和综合楼。因疫情防控和校园管理需要,校外考生不可在考前进入校园查看考场情况。
考试期间本考点所有校外考生须从顺义校区的南门进入校园,考生根据考场分布图及现场指引步行至所在考试楼。需要进入备用考场的,将有专人引导至备用考试楼。
考场分布如下图:
三、入场流程及相关要求
考试当日,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点须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配合考点完成健康检测和身份核验等工作,考生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入场身份识别。考试期间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其中阳性或有疑似症状的考生须全程佩戴N95/KN95口罩。
1.入校
上午7:00(下午12:30)起,校外考生根据考前公告和现场张贴上标注的考试地点,从我校顺义校区南门进入,按照各考场楼通道步行进入校园。非本校车辆不允许进入校园。
请考生佩戴口罩,排队进行证件查验和体温检测。校门口主要查验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查验通过,体温检测低于37.3℃,方可正常进入考点。请考生沿“教学楼通道”和指示路标,在安保人员指引下,步行直入1号教学楼。
体温异常者进行体温复测,确定体温异常原因。经复查体温正常后,可以入校;体温仍高于37.3℃的考生,由专人引导,安排在备用考场,签署免责声明后进行考试。
通过“2023年北京市研究生考试考生信息采集系统”上报检测结果为阳性的考生,通过“综合楼通道”入场,沿指示路标,在安保人员指引下,至综合楼。
2.入考试楼
上午7:30(下午13:10)起,允许考生进入考试楼。1号教学楼从⻄南⻔和南⻔进入;5号实训楼从门厅进入;综合楼从北门进入。
进入考试楼需要证件查验和体温检测。体温检测低于37.3℃,方可进入考试楼。体温异常者进行体温复测,确定体温异常原因。经复查体温正常后,可以进入考点;体温仍高于37.3℃的考生,由专人引导,安排在相应考场,签署免责声明后进行考试。
3.入考场
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和填写完成的《北京市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生健康承诺书》纸质版。除口罩、证件和必备文具外,其余物品放监考员指定位置。特别注意:手机须关闭闹铃后关机,随包放指定位置或交监考员代为保管。
考生在除《准考证》上招生单位说明栏中注明可使用计算器的考试科目外,其他科目一律不得使用计算器,否则按违规处理。
四、考场规则
1.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进入考点后,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外逗留,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和考点具体要求存放手机等非考试用品。
3.考生只准携带疫情防控所需口罩及考试规定以内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智能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
4.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照要求粘贴条形码等。凡漏贴条形码,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5.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6.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点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
7.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8.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
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员逐一收取。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者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签字。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10.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五、常见违纪及作弊行为提醒
1.携带手机且未按要求放置在指定位置。考试开始后,无论开机与否,均按违规处理。
2.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包括草稿纸、涂改液、修正带、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等。
3.在准考证上抄题、验算或者乱涂乱画等。
4.在考试时间外答题。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停笔。
5.草稿纸带出考场。按照规定,试题、答题卡(纸)和草稿纸均不准带走。
提醒广大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诚信考试,拒绝作弊。同时提醒广大考生不要相信不法分子的蛊惑,不要尝试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不要找“枪手”替考,也不要充当“枪手”替他人应考。违者将受到法律制裁,抱憾终身。
【联系方式】
院校代码:11418
报考点代码:1155
单位名称:北京城市学院
联系部门:北京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13810710162、13811768892、13810660261、13810637925
传真号码:010-62322676
电子邮箱:yjszs@bcu.edu.cn
微信公众号:APPLY_TO_BCU(请关注“北京城市学院招考资讯”官方微信平台)
【报考点考试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木燕路杨镇段26号
1.乘坐地铁路线
从北京各车站均可乘坐地铁换乘至地铁15号线到“俸伯”站下车,从C2口出,向东步行10米至地铁“俸伯”站,换乘公共汽车顺55路至终点“北京城市学院”站,下车即到学院南门。
2.自驾车路线(北京城市学院顺义校区):请成功关注下方“北京城市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后,点击交流平台→顺义校区,将为您开始路线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