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精神,为保证我校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大拔尖创新人才和高层次应用型人才选拔培养力度,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推免生优惠政策
(一)凡我校招收的推免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12000元/人)。
(二)江苏省优势学科(见我校招生方向及考试科目中有“★”号标记的专业)招收推免生另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或科研经费资助。
(三)特别优秀的推免生在入学后评定国家奖学金时优先考虑;在校期间,推免生申请“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优先给予安排。
(四)推免生复试免缴复试费。
(五)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入校后选择导师享有优先权。
二、接收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接收对象
获得所在高等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可查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申请专业应与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特殊情况除外。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接收专业
我校2015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除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代码125200)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
四、申请程序
(一)推免工作均实行网上操作,即申请人获得推免资格后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办法和专业目录,复试通知发放和待录取通知发送等也均在该网上进行,请务必及时登陆该网站。
(二)我校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通过研招网对其发放复试通知。
(三)收到复试通知的申请人,应在48小时内登陆研招网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并于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复试时需提交以下材料(获得我校推荐资格的学生另行通知):
1.本科院校提供的推免资格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交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
4.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
5.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材料,如本科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等。
五、复试及录取
(一)复试方式为面试,侧重考查学生专业基础、科研潜质和综合能力等。复试总成绩为100分,60分为合格。。
(二)各接收单位根据接收指标按复试总成绩排名提出拟接收名单。
(三)复试合格者,我校将通过研招网对其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登陆研招网及时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凡接受待录取的考生将上报我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
(四)复试时间拟定于10月8日-14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将于9月28日前公布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yjsc.jsnu.edu.cn)及我校研究生招生网(yjszs.jsnu.edu.cn),请考生及时关注。
六、其他
(一)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二)入学时我校将进行录取资格复审。复审中如发现申请人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则取消申请人的入学资格。
1.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对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2.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者或受处分的,取消入学资格。
3.其他违背研究生培养目标的事项。
七、联系方式
江苏师范大学研招办联系电话:0516-83403083
传真:0516-83403083
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址:yjsc.jsnu.edu.cn
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jszs.js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