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学校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我院成立了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院的复试、录取工作,确定了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一、招生计划
2015年学校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的规模数为220名硕士生。(含推免生和统考生,其中推免生≦50%)。
全日制学术硕士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 106名
冶金专业 32名
全日制专业硕士 材料工程领域 63名
冶金工程领域 19名
二、招生原则
1、申请基本条件: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生资格高校的2015届优秀本科应届生,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初审材料:(1)学生证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必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2)英语四、六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或证明外语水平的其他考试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3)其他相关材料(诸如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原件和复印件)。(4)一张一寸照片(复试考核表用)。
三、复试工作安排
(一) 推免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
1、 组长: 杨长辉
2、 副组长: 黄光杰
3、 成员: 陈玉安 陈登福 周正 赵建华
4、 秘书: 何玫 阮丽娜
(二) 复试要求及时间安排
1、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需登陆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选择报名志愿、查看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等相关接收录取工作。
2、 复试时间国庆前可安排。
3、 复试方式:可申请视频、通讯或其它方式复试,申请人应于2014年9月26日开始向学院复试领导小组提出申请(联系人:何玫、阮丽娜,电话:023-65127303,邮箱:cqdxclxy@163.com),批准后按约定方式复试。
四、推荐免试生奖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
面向全日制硕士生(在职定向培养生除外)提供每生每年6000元国家助学金。
2、国家学业奖学金
推免生第一年可享受全额学业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评选一次。
3、国家奖学金
a) 博士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包括直博生、硕博生和统考生。每生每年3万元,后续若评估合格,可继续享受下一年度国家奖学金)
b) 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包括直博生、硕博生和统考生,一次性奖励1万元)
c) 硕士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主要针对推免生。每生每年2万元,后续若评估合格,可继续享受下一年度国家奖学金)
d) 硕士研究生优秀推免生新生奖学金一等奖(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推免生,一次性奖励1万元)
e) 硕士研究生优秀推免生新生奖学金二等奖(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推免生,一次性奖励0.5万元)
4、其他奖助金
优秀推免研究生一次性新生奖助金(全校一等奖100名,每名10000元,二等奖200名,每名5000元,学院按校分配的指标发放),其他如创新基金、院士基金、国际交流基金、三助基金,按相关文件执行。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工作解释,联系电话:65127303。
重庆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O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