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天津大学招收博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选拔方式
天津大学博士研究生选拔方式包括: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
普通招考面向社会招生,由天津大学自行命题并组织入学考试,从考生中择优选拔。硕博连读只从天津大学在学的优秀硕士生中选拔。直接攻博只从天津大学接收的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
三、招生计划
2011年天津大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约770名(含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③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2005年9月1日之前获得),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提交在报考专业已经学过的硕士课程成绩证明(包括全部必修课和学位课,且成绩合格),并提供在报考专业或相近领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我校认定的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2篇或在科学研究等本职工作中已取得重要成果,其中科研成果至少有一项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奖励。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天津大学的体检要求。
4、报考非在职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在职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不限。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现役军人报考天津大学博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学制
博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硕博连读生、直接攻博生学制一般为5年。
六、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制度简介
2011年天津大学继续推行博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奖学金主要用于资助优秀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培养费、生活费等方面的开支。在职博士研究生一律按照委托培养生进行培养。具体奖学金评定参照我校当年奖学金管理办法。
七、录取类别
根据天津大学培养机制改革的相关规定,2011年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在职和在职两大类:
1、非在职博士研究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转入天津大学,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在职博士研究生:在职考生一律按照委托培养录取,培养经费由委托培养单位提供,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留在委托培养单位,委托培养单位必须与天津大学签订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书就业。
教育部单列的其他专项计划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八、报名时间、方式及手续
天津大学201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工作将安排在2011年2月底至3月上旬,具体时间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逾期将不再受理。
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天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好的攻读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专家推荐书;
3、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证明书;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人员应提交硕士课程成绩证明和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或获奖证书复印件);
5、天津大学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九、考试时间及地点
201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时间将安排在2011年4月,具体时间待定。考试将在天津大学校内进行,具体地点查看准考证。
十、考试内容
1、初试:初试科目均为一门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详细情况查询“天津大学201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复试:初试结束后,初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还需按要求进行复试,复试工作由报考学院组织,复试办法将在复试前公布。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人员,还需加试(笔试)政治理论和报考专业两门硕士阶段主干课程。
十一、录取原则
天津大学将根据国家下达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其报名材料评价结果、思想政治品德、综合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十二、其他说明
1、天津大学在“化学(0703)、机械工程(0802)、光学工程(0803)、仪器科学与技术(0804)、电气工程(0808)、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水利工程(0815)、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生物医学工程(0831)”10个学科按一级学科招收博士研究生,其他学科仍按照二级学科招收博士研究生。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录取考生的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
3、考生报名时必须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类别,并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材料一经提交不准更改,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将取消报考或录取资格。
4、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和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考生与委托或定向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或入学的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5、根据教育部规定,天津大学2011年将继续在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详细情况与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联系。
6、考试科目“3339仿古建筑设计、3340建筑设计、3341城市规划与设计、3373建筑环境艺术设计”为全天设计科目,考试时间为上午8:30~下午2:30,中午不得离开考场,考生须自备绘图工具及午餐。全天设计科目安排在第二天考试。
7、招收委托培养博士生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5%以内。
8、校外兼职博士生导师每年招生指标为1名。
9、天津大学各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导师详细介绍或其它信息请登陆相关学院网页查询。
10、网址:天津大学研究生院:http://gs.tju.edu.cn/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http://gs.tju.edu.cn/yzbpage
联系电话:022-27401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