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文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育厅【2014】5号)、《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4〕59号)和《关于印发<四川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大教〔2014〕178号)精神:2014年起,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教育部下达推免名额时不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不再设置留校限额。
经原子与分子物理所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如下:
一、物理所简介
物理所概况、科研成果和师资力量详见http://iamp.scu.edu.cn/
二、申请专业
按照2015年招生计划,我所拟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专业、方向和指导教师信息详见:
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cu.edu.cn/sszyml/tmsml
三、申请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勤奋好学,思维敏捷,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
(二)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获得本科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
(三)来自高水平院校,本科毕业(不含专升本)时能获得学士学位;毕业设计成绩必须达到良好以上。
四、申请、复试、录取过程
(一)从本通知发布即日起,申请人请下载附件2《四川大学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所2015年接收免试研究生申请表》,按要求填写。考生发送邮件时,请严格按照【姓名-毕业学校-申请专业-推免】的统一文件名称及邮件主题发送至物理所邮箱iamphpst@scu.edu.cn
截止日期:2014年10月15日。
备注:如因个人申报信息错误或缺失导致未被录取,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二)9月28日左右,获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申请条件者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网址:http://yz.chsi.com.cn/tm。在“推免服务系统”获悉填报专业志愿信息后,四川大学1个工作日内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并确认后,我所会及时通知考生进行复试。
(三)考生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 学生证、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2. 能力证明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3. 由政府设立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
备注:以上书面材料交验可以与复试同时进行。
(四)10月初期,复试合格者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及时点击待录取通知。
五、奖助学金
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由国家奖助金和学校奖助金两部分构成。四川大学为获得申请我校的推免生提供了丰厚的奖助金。国家奖助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助金包括学校学业奖学金和学校“三助”岗位津贴,
研究生奖助学金详细内容见《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网址信息:http://gs.scu.edu.cn/newDetail.aspx?ID=1951
六、出国项目
四川大学坚持国际化发展战略,努力拓展海外合作伙伴,目前,已与美、英、法、德、俄等多个国家的数百所知名高校,以及多家境外世界500强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交流关系。我校为学生提供了短期出国、校级交流和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详细内容详见四川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站:http://global.scu.edu.cn/
七、咨询、联系方式
四川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所硕士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028——85405515,13540658376
四川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所地址:四川大学(望江校区)五教317办公室
四川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所邮箱:iamphpst@scu.edu.cn
八、举报受理渠道
蒋老师:028-85408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