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在开考前30分钟(上午8:00、下午13:30)进入考场;考生迟到15分钟(上午8:45、下午14:15)不得进入考场;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上午11:00、下午16:30)后允许考生交卷离开考场,但不得离开考点。提前交卷考生可在工作人员安排下在各楼底层的待考区休息,待考试正式结束后(11:30、17:00)方可离开考点。(均为北京时间)
2、考生进入考场时,请主动出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原件。
3、考生请自带订书机以及胶水、2B铅笔。
4、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草稿纸及其它与考试有关的资料进入考场。考生不得将考场所发物品带出考场,否则后果自负。
5、所有考试科目答案必须写在答题纸上,写在试卷和草稿纸上均无效;所有考试科目(除外国语及招生目录中所列用民文命题的考试科目)均用汉文答题,其它语种答题均视为无效答题;所有考试科目(除机读卡和必要的绘图题目外)均用钢笔和中性笔答题,铅笔答题无效。参加管理类联考综合和英语(二)的考生,非选择题必须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做答。考生答题时不允许使用涂改液和修正带。
6、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如:手机、小灵通、寻呼机、电子辞典等。
7、考生不允许携带瓶装饮用品、橡皮、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需要,监考老师将予以提供。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8、本考点除乌鲁木齐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配备的无线电信号监控车外,还配备了金属探测仪、“作弊克”、“ 监考大师”、无线耳机等反电子产品作弊工具。请考生端正考风,诚信考试。本年度作弊考生下一年度不得报考。
9、温馨提示:每场考试开考前,考生可在2号教学楼一楼大厅休息待考;由于每场考试入场时都要开包检查考生携带的各种包,为了不耽误您的入场时间,请大家尽可能不要带包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