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招生录取的必要环节,依据《华南农业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学院考试复试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复试工作原则
1、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察。 对于报考不同学位类型的考生注意分类复试、各有侧重。
2、学院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公开招生复试和录取信息,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3、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复试组织与管理
1、成立由分管院长担任组长的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院复试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监督工作。
2、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确定各复试专家小组、组织本单位的复试具体工作、审核复试专家小组的复试记录与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
3、学院按二级学科成立复试专家小组。复试专家小组成员不少于5名,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组长由学科负责人担任,成员中至少有1人负责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另外配备工作秘书1名(记录员)。
复试专家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其中组长要对成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小组明确工作纪律和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工作秘书负责查验复试考生身份,并详尽规范地做好复试记录,复试结束后将复试原始材料整理完好交学院办公室。
三、复试内容与形式
根据推免学生的报名志愿,结合本学院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安排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及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三个部分,总成绩为100分。
复试具体内容和形式由各复试小组自主制定,对复试内容和试题要按保密制度管理。
四、复试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
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素质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总成绩各按三分之一折算成百分制(100分),得出考生复试成绩。
2、复试成绩使用:
(1)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低于60分为不及格)。
(2)各专业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复试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及材料要求
1、复试时间和地点: 10月16日兽医学院新大楼
2、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于2014年10月15日到兽医学院办公楼207室报到,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学院将对考生提供的材料及复试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①验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②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③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复印件等)。
④ 体检。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校指定的医院体检。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院复试小组对本院的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院领导小组对本院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当考生对复试提出书面质疑时,负责向考生进行解释或提出解决办法。
3、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
七、其它事项
以上未作说明和安排的,按照《华南农业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执行。
监督电话: 020-85280234
兽医学院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