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河海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是为了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
河海大学2011年拟招收博士生370名(含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批准的我校2011年招生计划数为准。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普通招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普通招考: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普通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学校的体检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非脱产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
5.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除符合上述条件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近年来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在所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国内外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过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相当的学术论文两篇以上或获科技成果奖励(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前15名、8名、5名,省部级一、二等奖的前7名、5名)一项。
6.现役军人报考河海大学博士生,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硕博连读、直接攻博考生选拔报考条件以当年相关文件为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
网报时间: 2010年11月25—12月24日;现场确认时间: 12月26日—27日。
2、报名方式
我校招收博士生(含公开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报名考试费为普通招考200元/人(同等学力400元/人),硕博连读、直接攻博100元/人。
五、考试
博士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的笔试科目为外国语(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政治理论和两门业务课,其中英语试题构成一般为词汇结构10%,填空及改错10%,阅读40%,写作和翻译40%。已获得硕士学位者或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阶段的政治理论课成绩合格者可以申请免试政治理论。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参加政治理论考试,同时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阶段主干课程,其中工学门类专业的加试科目(1)为数理方程或计算数学或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初试未考科目任选一门,加试科目(2)为所报专业的专业课初试未考科目任选一门或按备注执行;其余门类专业的加试科目按备注执行。
初试时间:2011年3月12日至13日,同等学力人员加试时间为3月14日。
初试地点:河海大学(南京市西康路1号)校本部
复试在学校确定复试分数线后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六、录取
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学校根据招生规模,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及评议书、业务素质、科研成果以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录取名单和第一阶段的基本奖学金等级。
七、学制与学习年限
博士生标准学制为四年,如需延长学习年限,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八、学习期间待遇
为完善研究生培养的激励机制,吸引优质生源,我校从2011级研究生实行新的奖学金制度。学校设立了基本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和“三助”奖学金等多项奖助学金。具体详见“河海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基本奖学金按学年实行动态管理。基本奖学金分为两个等级:特等奖、一等奖,资助对象为档案转入学校的全日制研究生。
九、其他
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培养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订合同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与委托、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考生本人负责。
2.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
3.有关参考书、专业、导师等详细情况请直接与所报考的学院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