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12月24日至26日举行。鉴于当前疫情严峻复杂,安徽农业大学考点温馨提示如下:
一、遵守防疫要求
(一)目前仍未返回考点所在地的考生,请随时关注“两地”(目前所在地和报考点所在地)属地出行、检测等疫情防控要求(http://www.gov.cn/zhuanti/2021yqfkgdzc/index.htm#/),合理安排行程,提前返回报考点所在地,以免耽误考试。
(二)为做好组考防疫工作,需考生本人真实、准确填报个人健康等相关信息。请我校考点考生务必于2022年12月2日起登录“安徽省研考考生健康信息登记系统”(http://yz.ahzsks.cn/stu,开放时间每天8:00-22:00)按照系统提示填报相关信息,后续如有变化,请及时登录系统更新填报,以免影响正常考试。
(三)已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坚持非必要不跨区域流动。建议合肥市走读的考生尽快返回考点备考。
备考期间,严格做到食宿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并减少人员聚集。如考前确需流动,请履行请销假手续,配合做好闭环管理。
(四)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安徽农业大学报考点的信息发布,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五)如有违反防疫要求、隐瞒或者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诚信参加考试
(一)考生要认真阅读《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并按《考场规则》要求参加考试。
(二)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等,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主动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份验证、身体健康监测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研考期间,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物品禁止带入考点,请考生提前做好处置。如发现考生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无论使用与否)进入考场,一律按作弊处理。
(三)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处理,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安徽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