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 陈嘉庚 先生于 1921 年创建,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华侨创办的大学,也是我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国家 “ 211 工程 ” 和 “ 985 工程 ” 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学校位于厦门市南端,依山傍海,风景秀丽,校园环境堪称国内一流。
建校 89 年来,学校秉承 “ 自强不息,止于至善 ” 的校训,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成为一所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居国内一流、在国际上有广泛影响的综合性大学。 学校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目前与英、美、日、法、俄等国和港澳台地区的 150 多所知名高校建立合作交流关系。
厦门大学地处中国大陆东南沿海,与台湾隔海相望,在对台交流方面有着独特的地理优势和难以替代的人文优势, 已成为台湾研究的重镇和两岸学术交流的重要高校。我校 招收的台湾学生已涵盖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预科生等各个不同层次,是大陆对台招生最多的高校之一。目前在校港澳台学生 900 多名,在校台生 600 多名。
我校已与台湾 30 多所知名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合作交流关系。目前我校通过校际学生交换项目,举办 “ 海峡两岸大学校长论坛 ” 和 “ 海峡两岸大学生闽南文化研习夏令营 ” ,加强两岸大学师生来访等,扩大与台湾的教育交流与合作。
一、报考资格
1 、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 “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 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 “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的台湾考生。
2 、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 45 岁以下。
3 、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 、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招生类别
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在职)研究生。
注:自费全日制和自费兼读(在职)研究生的培养方案、课程设置、论文要求、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一致。自费全日制学生为全脱产学习,可以申请校内住宿和教育部为全日制港澳台学生设立的奖学金。自费兼读(在职)学生可工作和学习兼顾,集中时间来我校学习,学习年限需要更长。
三、学制和在学年限(含休学、保留学籍)
学制 3 — 4 年。在校年限 3 — 7 年(含休学)。在校年限是指学生学籍在校的年限。
四、招生专业
我校 2011 年面向港、澳、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与大 陆内地 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相同,今年我校共有 121 个学术型专业 和教育 博士专业学位招收博士研究生 ( 教育博士报考条件详见教育研究院网上的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目录详见我办公布的 “ 厦门大学 2011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含港澳台) ” ( http://zsb.xmu.edu.cn )。港澳台招生无招生计划限制。
五、报名程序
1 、报名时间: 2010 年 11 月 20 日 至 12 月 1 9 日
2 、报名地点:
①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5 号,邮政编码: 100081 ,
电话: (010)68945819 ,图文传真: (010)68948227 。
②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 69 号,邮政编码: 510631 ,
电话: (020)38627813 ,图文传真: (020)38627826 。
③ 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铜锣湾摩顿台 5 号百富中心 16 楼,
电话: (00852)28936355 ,图文传真: (00852)28345519 。
④ 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地址:澳门巴掌围斜巷 19 号南粤商业中心 8 楼,
电话: (00853 )28345403 ,图文传真: (00853)28318401 。
广大台湾考生还可通过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在台湾设立的报名点报名。
台湾夏潮联合会 电话: 00886 27359558 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 170 号 6 楼
3 、报名手续
报名时考生须提交以下资料:
① 本人居住地身份证件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 “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 ;台湾考生持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和 “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
② 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
③ 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副本(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报考点或我校有要求的,应到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④ 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
⑤ 两名与报考专业相 关的副 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⑥ 体格检查报告;
⑦ 报考费为 500 港元,报名后不参加考试者不退报考费;考生要求通讯报名者,应事先同自选的报考点联系妥当,再寄送有关证明、表格及报考费,另加邮资及手续费 100 港元,并告知本人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机号码或 E-Mail 地址。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任选一个报名点,但报名点必须与初试考试点相同。报考的具体办法可直接向四个报名点垂询。
4 、厦门大学代码: 10384
六、志愿填报
考生只能填报厦门大学的一个专业。具体的招生专业目录详见我办网站公布的 “ 厦门大学 2011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含港澳台) ” 。( http://zsb.xmu.edu.cn )
七、考试
为了更加科学地选拔人才 和提高 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决定对 2011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进行较大改革。改革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复试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包括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等。在录取阶段,提高复试在总成绩中所占权重,扩大院系在博士选拔中的自主权,公平公正地选拔出具有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的高层次人才。同时,改革导师招生培养模式,考生在报考阶段不需要确定导师,被录取后由导师组负责指导培养。
1 、初试
( 1 )考试科目:港澳台博士生与大 陆地区 博士生考试科目设置相同。 ① 外国语; ② 业务课一:按人文社科、理工科分类,分别设置 “ 2001 人文社科类学科基本素质 ” 、 “ 2002 理工科类学科基本素质 ” 考试科目。 “ 人文社科类学科基本素质 ” 科目主要考核考生的分析和论述、表达能力; “ 理工科类学科基本素质 ” 科目主要考核考生的数理基础和应用能力。 ③ 业务课二:学科基本知识科目,主要考核考生报考的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
每科考试时间均为 3 小时,各基本素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 100 分。具体考试科目请详见 “ 厦门大学 2011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含港澳台) ” 。( http://zsb.xmu.edu.cn )
注意:凡报考专业的考试科目中有选考科目及选考外国语语种的,考生在报考时必须在《报名登记表》封面指定的位置注明选定的考试科目名称及外国语考试语种,否则考试科目中选考科目由我校确定,外国语则确定为英语。
( 2 )初试考试科目时间: 2011 年 4 月 9 日 至 10 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 9 : 00-12 : 00 ,下午 14 : 30-17 : 30 。
( 3 )初试考试科目地点:
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2 、复试
( 1 )复试内容和方式:复试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将采取笔试、口试和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进行,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及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等进行全面考核。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须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硕士学位课程。具体 的复试细则和要求请关注我办和各院系的网上通知。
( 2 )复试权重: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我校 2011 年博士生入学考试改革精神,我校将进一步扩大考生入围复试的比例,给院系、导师组更充分的人才选拔空间;将复试权重提高至录取总成绩的 60% ,进一步扩大院系、导师组在人才选拔中的自主权。
( 3 )复试考试时间:我校将通知达到初试要求的考生参加复试。复试时间一般在 5 月中下旬,地点在厦门大学。
八、录取
坚持贯彻公平公正、择优选拔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初试和复试的成绩,结合素质审核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真正选拔出具有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的高层次人才。 录取通知书于 6 月下旬寄发给考生本人。
九、学习费用和奖学金
1 、 学费(含自费全日制和自费兼读制):港澳台学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实行同等收费,全程 3.9 万元人民币,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学费:全程 7 万元人民币。 以上学费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2 、奖学金
教育部为港澳台全日制优秀学生设立奖学金,我校每年有十几名港澳台全日制优秀研究生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
3 、住宿费(全日制研究生由学校安排住宿,在职兼读生住宿自理)。
我校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提供住宿,由学生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博士生公寓(住宿条件一般为:单人间、独卫、电话、网络、空调、热水器)设施良好,环境优美,住宿费 2400 元 / 人 · 年。 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时另行通知,兼读(在职)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十、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博士学位证书。
十一、联系方式
1 、博士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我校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的网页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最新招生考试信息。
2 、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港澳台博士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考试中心负责港澳台博士生的考务工作。
3 、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联系方式如下:
招生办公室:
电话: +86-592-2188888 2184792 ;传真: +86-592-2180256 ,
Email : admissions@xmu.edu.cn ; 网址: http://zsb.xmu.edu.cn
考试中心:
电话: +86-592-2184166 ;传真: +86-592-2184117
Email: kszx@xmu.edu.cn ;网址 : http://kszx.xmu.edu.cn
十二、 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