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统一要求,2011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已经开始,凡通过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并选择北京建筑工程学院为报考点的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必须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并采集照片后数据方为有效。现场确认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
2010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4:30
二、地点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教1楼-310教室(入东门正对建筑即是)
三、程序
1.考生交验本人有关证件,应届生:持本人学生证及身份证原件;在职人员:持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本、专科毕业证书);
2.考生确认报名信息(需提供报名号);
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由考生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4.考生交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登记表。
四、其他
1.考生未按公告要求而错选报考点者,考生网报信息无效;
2.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到相应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者,报名无效;
3.考生未在网上支付报考费者,报名无效;
4.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
2011年1月1日-14日,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系统开通,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
5.选择我校为报考点(报考点代码为1116)的所有考生请于2011年1月14日下午到我校查看考场;
6.考试初试时间
2011年1月15日至1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17日进行,8:30开始。
7.考试成绩通知时间
2011年3月6日后,报考北京建筑工程学院且在我校参加考试的考生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楼209室)领取考试成绩通知单;报考北京建筑工程学院的外埠考生,由北京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寄发考试成绩通知单;报考其他招生单位的考生直接与所报考的招生单位联系考试成绩查询相关事宜。
8.大专毕业后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还需提交进修本科课程的成绩单(具体进修课程及相关要求请查看我校201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或与所报考二级学院联系咨询);报考资格审查的其他要求将在复试时进行,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我校将随时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9.考试的具体信息及研究生招生其他信息,请随时关注我校网站:http://www.bucea.edu.cn/招生就业/研究生招生。
10.考生对所关心的问题若要详细了解,请向我校下列学院、部门及人员咨询: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姚 远 010-68322333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吴智鹏 010-68322520
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 莫 放 010-68322126
经济与管理工程学院: 王莉琴、王 媛 010-68322197
测绘与城市空间信息学院:刘 星 010-68322531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杨 娜 010-68322086
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 张媛媛 010-68322514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丁建峰 010-68322241或68322452
五、考风考纪公告
考生要树立诚信考试观念,遵守本人签署的诚信考试承诺书,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
请考生不要购买所谓“研究生试题”,以免上当受骗。
请考生不要寻求“枪手”替考,也不要充当“枪手”替他人应考,违者将受到严厉查处。
考生作弊情况记入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