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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2011年教育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培养教育实践领域高层次专门人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6次会议决定在我国设置教育博士专业学位(Ed.D.),开展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西南大学是15家首批试点单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培养教育实践领域高层次专门人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6次会议决定在我国设置教育博士专业学位(Ed.D.),开展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西南大学是15家首批试点单位之一。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暂不招收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二、报名方式及报名费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2011年1月25日-2011年2月20日登录我校博士招生报名网报网址(请注意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anzhao.swu.edu.cn上的通知或链接)提交本人的基本情况,并记住网报号。在现场报名时间内(2011年2月25日-3月1日)持本人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专家推荐书》及其他材料到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缴费、电子摄像、确认信息。
报名费:200元(复试费由教育学院收取)。

三、报名考试及录取
1、2011年我校博士生招生只安排一次,具体如下:
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月25日-2011年2月20日;
现场报名时间:2011年2月25日-2011年3月1日,现场报名地点:西南大学研招办;
初试时间:2011年4月初(具体请时间留意研招网上通知),初试地点由研招办安排;
复试时间:2011年4月初(具体请时间留意研招网上通知),复试地点由招生学院安排;
考生于考试前一天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
2、学校按照“分列计划、分类报考、分别录取”的原则,再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考虑考生的科研情况和工作业绩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3、有关详细情况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并请留意我校研招网页上的相关内容(http://yanzhao.swu.edu.cn)。

四、培养方式
我校教育博士采用在职攻读的方式学习,学习年限3—5年。其中前两年采用短期集中方式授课,完成课程阶段学习;课程完成后在职撰写博士论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
具体指导教师在学生入学后由学生和导师双向选择后确定,培养与管理统一归口于西南大学教育学院。
教育博士录取类别均为委托培养,学生人事档案和户口不转入西南大学。

五、毕业和学位授予
修满学分,完成博士论文并通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教育博士专业学位,颁发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证书和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六、其他事宜
1、正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培单位的同意。
2、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在考试后、录取前进行,因考生报考资格问题造成不能录取、入学的后果;或因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培单位由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录取、入学的后果,均与我校无关。
3、学费为6万,论文期间相关费用为2万。
注:(1)初试外国语考试中不含听力测试。
(2)以上内容若有变化,以上级文件为准,本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最终解释权归西南大学研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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