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热爱煤炭科研事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原则上不招收同等学力的人员;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4. 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
5. 年龄在45周岁以下;
6. 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报名、考试时间,地点
1. 报名时间:2011年3月4日~4月5日;
2. 报名地点:煤科总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北京市和平里青年沟路5号天地大厦342室(100013);
3. 联系电话:010-84262864、010-84262306
4. 联 系 人:葛向军、曹永平
5. 考试时间:初试定于2011年4月25日~4月26日(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名手续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并在规定的日期内向我院招办送交下列材料:
1.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 专家推荐书(两份,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分别推荐填写);
3. 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
4. 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及评议书;
5. 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齐)或证明书;
6. 身份证复印件;
7. 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四、其他事项
报考煤科总院开采分院与中国矿业大学(北京)联合招收的博士研究生的人员,请登录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研究生院网站,按其要求报名、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