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考生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考生只准许携带2B铅笔及根据准考证上注明的部分考生的少量考试科目所需携带的只有简单运算功能的计算器。考生不得携带表、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橡皮、尺、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4、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上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无效。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5、不到规定的开考时间,考生不得自行拆启试卷。
6、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7、考生在试卷、答题纸的密封线外或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准考证正反两面不得写有任何手写字迹。
8、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9、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按照主监考指令配合监考员收取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答卷)和草稿纸不准带走。
10、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违反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11、南开大学考点启用了先进的反作弊工具,包括隐形耳机探测器等,请广大考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器材,一经发现,不论开机与否(包括关机闹钟),一律按作弊论处。已携带眼镜盒、项圈的同学,请同学配合自觉放到考场前方讲台上。考试期间不得离开考场,不得去洗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