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
2、勤奋好学,思维敏捷,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
3、获得本科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并且申请人在校1-6学期学习成绩优异,没有不及格或重修科目。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兰州交通大学规定的研究生体检标准。
5、非涉外专业取得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425分以上;涉外专业取得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在425分以上,其中外语类专业须取得专业外语四级75分以上的成绩。
二、提交材料
1、《兰州交通大学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两份。
2、本科阶段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3、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单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的公章)。
4、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如获奖证书复印件、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5、所有材料均需使用A4纸,申请人的全部申请资料,无论录取与否,恕不退还。
三、申请程序
1、申请推荐免试攻读兰州交通大学201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者,请于2014年9月28研招网推免系统开通后在网上填报志愿,收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请讲上述材料在复试时上交到我校研招办进行审核,资格审查通过后由学院组织复试,提供资料不符合我校接收条件者,不予参加复试。
2、我校根据复试成绩择优确定申请人的录取资格,对拟录取人员名单进行7天公示,并将考生置为待录取状态。
3、取得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交费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申请人不能被录取。
四、录取
1、《兰州交通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本科应届生可以报考专业均可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
(2)申请人在本科第四学年学习期间有不及格科目。
(3)本科期间,受到纪律处分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通过。
(4)毕业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5)在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