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市研招[2010]24号文件规定,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进程要求,报考北京舞蹈学院的考生于2010年11月10日—11月14日到我院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确认网报信息的考生,报名无效。现将具体要求公告如下,请广大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并准备好相关证件、材料,确保现场确认的顺利进行。
一、信息核对
1、请您准确核对报名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确认期间根据网上报名号办理确认手续。
2、现场确认期间,我校报考点原则上不为考生修改报考信息。如考生填报的自然情况(如性别、民族、证件号码、考生来源等)有误,由我报考点查验有关证明材料原件、留取复印件后决定是否准予更改信息,但考试方式、报考单位、专业、院系所、研究方向和考试科目等信息一律不得修改。
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
1、时间:11月10日-14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6:00
2、地点:北京舞蹈学院留学生公寓2楼会议室
3、需要携带材料:
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往届生: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同等学力:学术论文1篇(打印版)。
编导考生:个人艺术简历,500字以内。
4、流程
(1)考生凭网上报名号(115199***)到咨询台进行登记,签署《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及《考场规则》。
(2)考生提供报名号,报考点根据报名号检索考生报名信息。
(3)现场验证书:
应届本科毕业生:核查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提交身份证(或军官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
往届生:核查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提交身份证(或军官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
(说明:现场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或军官证等有效证件。身份证丢失的请到公安机关办理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附有照片并加盖章)证明身份。此证明材料仅在现场报名确认时有效。初试时如无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不能参加考试。
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要提供学生证;非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要提供学历证书。未按要求提供学生证或学历证书的考生不予确认,报名无效。
(4)证件检查无误后,报考点为“已交费”考生直接进行照相、确认报名信息;对“未交费”考生现场收取报考费、“交费成功”后,为考生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5)考生核对“报名登记表”,确认报名信息无误后签字。
(6)确认结束。
三、其他事项
1.考生按上述要求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生证原件,于现场确认规定之日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逾期不予办理。因考生未携带相关证明或其他因自身原因造成现场确认信息的无效,报考点概不负责。
2.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院概不承担责任。
3.考生要树立诚信考试观念,遵守本人签署的诚信考试承诺书,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
4.我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社会上的辅导班都与我院无关,请考生不要上当。
5.考生不要寻求“枪手”替考,也不要充当“枪手”替他人应考,违者将受到严厉查处。
6.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我校考点多年来查处了多起手机违纪、自造通信设备作弊、加带资料等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主要表现为携带手机未关机或关机闹铃响,手机未关机放到指定位置等情况,请考生引以为戒。
7.考生作弊情况将记入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北京舞蹈学院研招办
201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