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热忱欢迎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院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现将我校2015年接收推免生办法公布如下。
一、接收推免生工作的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各工作环节保证做到有章可循。
二、接收推免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及监督
1、学校成立接收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负责接收名单的审定、接收办法的制定及特殊问题的处理。
2、各学院(中心)成立接收推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或书记担任,具体领导、组织本单位接收推免生的工作,结合各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本单位的“接收推免生工作细则”并在各学院网站公布。
3、各学院(中心)按招生专业成立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各学院(中心)接收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接收推免生的接收工作。
4、各学院(中心)要完善接收方案,制定科学、规范、公正的接收方案,确保接收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要优化考试内容,改进评价方法,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兴趣和素养等方面的考查。
5、学校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检查本校在接收推免生工作中对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制度和纪律的贯彻执行情况;依法对各学院接收工作情况进行监督,保证接收工作顺利进行。
三、接收专业、人数和接收类别
1.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和人数请查询2015年硕士生专业目录。我校所有学术学位硕士招生专业均接收推免生。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外,其他硕士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免生。
四、申请条件
1.品行优良,学风端正,身心健康,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勤奋刻苦,专业成绩优秀,外语水平较好,综合测评排名在本专业同年级学生前列。本科阶段有论文公开发表、或有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等有学术专长的,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
3.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能力,良好的专业素养,浓厚的专业兴趣,有培养潜质。
4.外语达到四级以上水平。
五、申请及考核程序
1.网上申请
考生需在中国研究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2.寄送书面材料
所有申请材料请统一用A4纸打印,于10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直接寄(或送)到河北保定五四东路180号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071002。
需寄送的书面材料包括:
(1)《河北大学201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生申请表》
(2)学校教务处或就读学院(系)加盖公章的本科正式成绩单。
(3)外语水平证明,如国家英语四、六级、TOEFL等。
(4)各类获奖证书和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3.复试与接收
我校审核申请人材料后,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复试时间。我校将从复试合格的申请人中择优确定拟接收名单,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发送待录取通知。我校不再向接收的免试推荐研究生发放纸质版接收函。
六.推免服务系统网上报名缴费并确认
申请人须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在系统中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等环节。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待录取通知的视为自动放弃被接收资格。
七、学费及奖助政策
1.所有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术学位硕士生学费标准为0.8万元/生.学年。专业学位硕士生学费标准为0.7万元/生.学年。
2.我校硕士推免生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额度为0.6万元/生.学年,同时还可享受我校设立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八、其他
1.有关申请人书面材料是否寄到、是否可以参加复试、复试安排、是否被接收等受理状态,我校将在我校研究院网站公布。请申请人随时登陆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2.网上申请时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考生必须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或被接收资格。
3.获得被接收资格的申请人本科毕业前须未受过任何处分,未有考试作弊或者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新生入学报到前须如期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4.体检将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