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措施。为做好接收推免生工作,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国家教育部及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机构
1.学校接收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志刚
副组长:高宝嘉申书兴李俊卿
成员:滕桂法李存东陈景堂马跃进薛庆林赵邦宏
2.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学科点负责人组成的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生的复试、拟录取工作的具体安排。
3.监督组
组长:王新建
成员:伊绯么永强
联系电话:0312-7521499;0312-7521306
邮箱:yifei@hebau.edu.cn
二、接收推免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我校所有硕士学科专业(国家规定不能接收的专业除外)均可接收推免生,各培养学院招收推免生数量不得超过本单位硕士招生计划的50%,各专业必须留出一定比例招生计划用于招收统考考生。具体见我校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条件
1.品德良好,身心健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和失范记录,未受过任何处分,能正常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2.具备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3.热爱科学研究,具有创新意识。
四、申请及接收办法
1.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向我校提出申请。
2.学科审核:我校学科点对申请的学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100-150%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3.学科考核:学科点对申请者进行复试,包括专业课、外语笔试、听说测试和导师组综合素质面试等内容。学科点要对跨专业申请的学生是否具有培养潜质,能否保证培养质量等方面进行重点考核。
(1)根据专业课(满分100)、外语(满分100)、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成绩计算复试总成绩。
(2)复试由学科点负责人主持,复试过程应有正式记录。学科点根据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队。
(3)学科点公布推免生考核结果,推免生和导师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合格推免生及导师名单。
4.审核:各学院对各学科的拟录取推免生结果进行审核,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学院。
拟录取推免生不再参加次年4月份的复试,但需到学校参加体检。
每个复试环节都应有详细规范的文字资料。
5.拟录取:研究生招生办负责拟录取推免生的数据上报,接受省考试院、国家教育部的审核。次年六月份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五、信息公示
1.学院公示:各学院负责公示本院接收推免生办法、接收推免生的学科专业、拟录取推免生姓名、复试成绩等内容。
2.学校公示:研究生学院负责公示学校接收推免生工作办法、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所有拟录取推免生的接收学科专业、复试成绩等。
各相关单位要确保接收推免生工作公开透明,做好推免生二级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六、时间安排及要求
1.复试时间:申请者于2014年10月14日到河北农业大学参加复试,提前一天(10月13日)到研招办办理复试手续。
申请者携带资料:身份证、大学成绩单(教务处盖章)、英语四、六级成绩、发表的文章(复印件)以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各培养学院提前准备好复试试题、监考人员、考场等。
2.报拟接收名单:各学院于2014年10月15日下午五点前把本学院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报研招办。上报后推免生录取专业不再变更。
七、诚信记录
拟录取推免生须与培养学院签订推荐免试诚信承诺书、入学保证书,由学院做出诚信认定,存入本人档案。
经省考试院审核批准的推免硕士生不得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其他报名考试。如有违反,学校将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
八、学费及奖助
按照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及《河北农业大学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办法(试行)》(校研字(2014)15号)要求,研究生学费及奖助情况如下:
1.学费标准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生每生每年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每生每年7000元。
2.奖助类别
分为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校级单项奖励、国家奖学金四种。
(1)国家助学金
硕士生每人每年6000元,每学年按十个月平均发放。
(2)学业奖学金
学术学位:一等奖学金:10000元;二等奖学金:8000元;三等奖学金:5000元;
专业学位:一等奖学金:9000元;二等奖学金:7000元;三等奖学金:4500元。
(3)校级单项奖励
下设优秀生源奖、科研优秀奖、社会工作优秀奖、竞赛优秀奖。其中:
优秀生源奖:指推免生和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合格硕士生,第一学年可获奖学金2000元。
科研优秀奖:分为优秀论文奖、发明创造奖和优秀实践成果奖。优秀论文奖又分为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科类。每篇最低奖励1000元,论文根据发表刊物的水平和级别相应增加奖励金额;发明创造奖分为国家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国家发明专利奖金2000-4000元,实用新型专利奖金1000-1500元,优秀实践成果奖奖金1000-1500元。
社会工作优秀奖:奖金1000元。
竞赛优秀奖:分为科技竞赛优秀奖和文体竞赛优秀奖。科技竞赛优秀奖最高(国家级)奖励3000元;文体竞赛优秀奖最高(国家级)奖励2000元。
(4)国家奖学金:博士生每人30000元、硕士生每人20000元,名额根据上级每年下达计划评选。
3.“三助”津贴
学校根据需要设立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的“三助”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