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介
赵中孚,男,1929年7月24日生于北京。1947年毕业于汇文中学,同年考入朝阳大学法律系。1950年中国人民大学建立,入人大本科、研究生班学习,同年留校任教于法律系民法教研室,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1986年至1998年,担任民商法教研室主任。1992年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995年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发给“优秀导师荣誉证书”。1999年,推荐指导的论文被评为首届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当年唯一获奖法学博士学位论文)。1999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授予“资深教授德育奖”。2001年7月1日中共中国人民大学党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05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授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发展贡献奖”。2010年中国人民大学校庆60年颁发“法学教育发展贡献奖”,同年北京市法学会授予“首都法学研究突出贡献纪念奖”。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社会兼职:
北京市法学会顾问
北京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
《法学杂志》顾问
北京市法学会企业法制与发展研究会顾问
北京师范大学兼职教授暨法学院特聘教授
天津民主法制建设研究中心学术指导。
二、开设课程:
博士生:
民商法学研究
本科生:
德育课—老兵同新战士谈心
三、研究领域:
1、民事权利主体
2、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3、私房产权与租赁合同
4、委托、行纪、居间合同
5、运输、保险合同
6、公司制度与破产制度
7、商法地位与作用
8、民法典研究
四、主要著作:
1、《民法概论》(共同主编、获国家教委全国法学优秀教材二等奖)
2、《民法原理》(第1版)(副主编、1987年获国家教委全国法学优秀教材一等奖、1988年获司法部全国法学优秀教材奖)
3、《现代企业法律制度》(共同主编)
4、《中国审判案例要览﹡民法卷》(1992—1998年各卷)(共同主编)
5、《民商法理论研究》(第一、二辑)(主编)
6、《民事立法评介》(主编)
7、《商法总论》(第一版至第四版)(主编、2003年、2009年获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
8、《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商法律问题研究》(主编、全国社科重点项目)
发表论文:
1、《对我国民事立法的回顾与展望》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社会主义特色》
3、《企业法人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重要地位》(中美国际学术会议)
4、《企业破产法的制订及其基本内容》
5、《社会主义中国的一项重要法制建设—〈民法通则〉的颁布与实施》(中美国际学术会议)
6、《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房地产权问题研究》(中日国际学术会议)
7、《论民法的生命力》(合写)
8、《深入研究民法学理论为现代化建设服务》
9、《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法律规范》
10、《典权的特征及其与邻近法律关系的区别》(中韩国际学术会议)
11、《不动产担保与信用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房地产抵押制度》(合写)(中德国际学术会议)
12、《完善当押制度的法律思考》(合写)(海峡两岸学术研讨会)
13、《中国保险法律的修改与完善》(合写)
14、《民法通则的制定及其对现今民法典编篡的启示》(合写)
15、健全民商法制 提高审判质量
16、面向二十一世纪的合同法——合同立法的新发展
17、弘扬依法治国战略 构建民法美好未来
18、现代民事审判制度的伟大变革(合写)
19、论我国民法的发展历程(合写)
20、民法典应尽快颁行
21、传承人类文化构建现代民法——民法理念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贡献(合写)
22、在北京市法学会学习贯彻宣传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座谈会上的发言
23、国家所有权若干问题研究(合写)
24、弘扬民法的平等精神(合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