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制定如下2015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遵循高层次艺术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明确的等次结果。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主要方式(考试科目不超出2015年统考生各研究方向复试科目,各系根据学科发展和考生情况自行确定),可包括以下一项或多项:
(一)笔试
(二)艺术创作实践能力考核
(三)口试
三、复试主要内容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各系可以根据各专业方向的特点决定复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一)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专业方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方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二)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应当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
2、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三)体检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统一安排。
四、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由各系根据具体情况安排,须在10月17日前完成。
五、复试成绩的评定与使用
各系组成推免生复试小组(三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教师组成)。
考生的考试成绩,应当由推免生复试小组集体评定,并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
专业复试成绩(笔试及专业面试<口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分,满分为100分,拟录取分数不低于70分(含70分)。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为量化标准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央戏剧学院招生监察办公室(电话:56620371)全程参与进行。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82837216。
七、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公示
复试合格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经北京教育考试院批准后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备案,并通过学院网站www.zhongxi.cn公布录取考生的相关信息。
推免生的录取通知书预计于2015年6月发放。
考生接待电话:56620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