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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普通招考是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进行的博士生招生方式。我校2014年博士生招生普通招考的有关规定和安排如下:一、报考条件1.考生必须满足我校博士生招
 

普通招考是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进行的博士生招生方式。我校2014年博士生招生普通招考的有关规定和安排如下:

一、报考条件

1.考生必须满足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中报考须知规定的报考条件。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只能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包括: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硕士学位、非全日制工程硕士、MBA、EMBA、MPA等)在报考时的有关要求如下:

(1)报考一般理工类学科需加试数学,其中高等数学和数值分析各占50%;

(2)报考建筑类学科需加试一门建筑基础课(具体科目由建筑学院确定);

(3)报考管理类学科需加试专业基础课中另一门初试时未选择的考试科目。

二、报名

2014年我校博士生招生只安排一次普通招考。报名通过哈工大研招网进行,网址:http://yzb.hit.edu.cn。考生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生简章内报考学科的要求,按规定填写报名信息,交纳报名费(150元),上传所需要的报名材料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报名成功后,报名费不再退还。

三、考试

1.考试科目与方式

(1)导师考核。由考生的报考导师组织,主要考核考生攻读导师所从事研究方向博士生的基本素质和潜能。考核可以通过对考生申请材料的审核、面试以及撰写科研报告等形式进行,导师考核满分为100分。导师考核过程应严格进行记录,并妥善留存。

(2)外语水平和专业知识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主要考核考生攻读博士研究生所具备的外国语水平和专业知识。考核方式为笔试,考核科目为外国语和专业基础课,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每个学科的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参见《哈尔滨工业大学2014年博士招生学科和导师目录》,该目录预计于9月末通过哈工大研招网对外发布。外国语考试题型为阅读理解和翻译,包括外译汉与汉译外。

(3)专家组考核。由各院(系)负责组织,主要考核学生的学术水平、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专家组由不少于5人的博士生导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组成,考核方式以面试为主。专家组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专家组考核过程应严格进行记录,并妥善留存。

2.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通过哈工大研招网打印。考试期间考生持本人有效证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考试。

3.导师考核和专家组考核需准备的材料

考生在导师考核和专家组考核时需向报考导师和报考院(系)提交以下材料:

(1)哈尔滨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加盖档案所在单位或所在学校公章);

(2)报考学科相关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两封,报考导师不撰写推荐信,如申请者报考博士生导师和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导师为不同老师,其中一封推荐信原则上由申请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导师撰写;

(3)本人的学习、工作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与个人陈述(格式不限);

(4)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设想(格式不限);

(5)本科和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成绩单原件须授课单位或档案保存单位盖章)、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6)本科和硕士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硕士学生证复印件)、本科和硕士的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学历和学籍认证办法);

(7)往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结论部分,应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8)已发表或录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9)其他可以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等;

以上材料请申请者务必添加目录,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后提交到报考院(系)。各种佐证材料可为复印件,材料提交后概不退还。考生必须确保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者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录取

各院(系)将导师考核意见和专家组考核结果报研究生院。学校根据导师考核意见、学科考核结果、外语水平和专业知识考核结果,结合导师的招生名额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的申请者在2014年秋季入学,但必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有关导师的招生名额、博士生的培养基金类型以及录取协议的签订等要求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时间安排

2014年我校博士生招生普通招考的时间安排如下表:

 

时  间(2013-2014年) 内容
11月22~12月22日 考生网上报名
3月26日左右 考生查询考场,下载准考证
3月29日上午8:30-11:30 外国语考试
3月29日下午14:00-17:00 专业基础课考试
3月30-4月1日,具体时间由报考导师和报考院(系)确定 资格审查、导师考核、专家组考核
4月中旬 公布考试成绩
4月下旬 公布录取要求
5月上旬 组织录取,签订录取协议、调取考生档案
6月初 上报录取库,进行录检
6月中下旬 发放录取通知书

注:以上时间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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