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北京中医药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材料
报到时须进行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提交材料如下(以下材料未注明的均为1份,按顺序左上角挂角装订):
1.《北京中医药大学2015年接收推免生申请表》(大学网站下载,A4纸双面打印);
2.本科学习成绩单,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3.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单复印件;
4.获奖证书复印件;
5.代表性学术论文复印件;
6.个人简历。
二、复试时间安排
复试时间:9月25日—10月9日
复试安排: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参加人员 |
9月25日—26日 | 上交材料 资格审查 | 管理学院211室 | 全体报考考生 |
10月8日(周三) 上午8:20 -- 9:50 | 笔试 | 管理学院机房 | 全体复试考生 |
10月8日(周三) 上午10:00 -- 11:30 | 技能测试 | 管理学院机房 | 全体复试考生 |
10月8日(周三) 下午14:30 -- 17:00 | 综合面试 (含英语) | 管理学院301会议室 | 全体复试考生 |
10月9日 上午7:30 | 体检 | 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体检中心 | 全体拟录取考生(空腹) |
三、复试内容及办法
1.复试内容及比例
复试成绩(100分制)=专业课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50%)。
2.复试考核要求
(1)专业课考核要求:考核考生分析问题的基本能力、对卫生事业管理实践及理论发展中的重要问题的关注程度。
(2)技能测试考核要求:考核考生利用计算机处理办公事务及数据库数据的能力。
(3)综合面试考核要求:综合测试考核考生的心理素质、表达能力、反应应变能力以及在非专业方面的外语交流能力。
3.复试办法:根据教育部下达各专业招生名额数按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复试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
按教育部体检标准,复试后同意接收的考生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学院将于26日电话通知考生前来复试,请接到电话通知的考生28日在研招网推免生服务系统报名,并于28日注意接收研招网发送的复试通知。
2、复试及录取期间,考生不得以非正常方式或渠道影响、干扰录取工作。若发现此类情况,将进行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我院联系电话:64286345
联系人:王慧
地址:管理学院21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