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临床医学院(东方医院)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材料
1.《北京中医药大学2015年接收推免生申请表》(大学网站下载,A4纸双面打印);
2.本科学习成绩单(教务处公章原件);
3.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单复印件;
4.获奖证书复印件;
5.代表性学术论文复印件;
6.个人简历。
二、复试时间安排
复试时间:9月26日—10月9日
复试地点:东方医院东楼
复试安排: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参加人员 |
9月26日(周五) 下午1:30 | 资格审查 | 研究生办(东楼237) | 全体报考考生 |
9月28日(周日) 上午8:00—10:00 | 专业笔试 | 东楼235教室 | 全体复试考生 |
9月28日(周日) 上午10:10—11:30 | 临床技能(心肺复苏操作) | 东楼北侧519教室 | 全体复试考生 |
9月28日(周日) 中午12:30 | 综合能力面试(含外语口试) | 中医学:东楼232教室 中西医结合:235教室 | 全体复试考生 |
9月29日(周一) 上午8:30 | 选导师、体检 | 东楼235教室 | 全体拟录取考生(要求空腹) |
10月8日—9日 | 交体检表、导师确认表 | 研究生办(东楼237) | 全体拟录取考生 |
三、复试内容及办法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技能、临床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综合素质、外语听说能力考核。形式为笔试、操作、面试和口试等形式。
2.复试成绩(100分制)=专业课成绩(50%)+技能(心肺复苏)(10%)+综合能力面试成绩(30%)+外语口试(10%)。
3.复试办法:根据教育部下达各专业招生名额数按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复试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
根据教育部体检标准,复试后同意接收的考生在我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录取。
我院将于26日电话通知考生前来复试,请接到电话通知的考生28日在研招网推免生服务系统报名,并于28日注意接收研招网发送的复试通知。
联系电话:67687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