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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公告

 第二临床医学院(东方医院)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通知如下:一、资格审查材料1.《北京中医药大学2015年接收推免生申请表》(大学网站下载,A4纸双面打印);2.本科学习
 

第二临床医学院(东方医院)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材料

1.《北京中医药大学2015年接收推免生申请表》(大学网站下载,A4纸双面打印);

2.本科学习成绩单(教务处公章原件);

3.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单复印件;

4.获奖证书复印件;

5.代表性学术论文复印件;

6.个人简历。

二、复试时间安排

复试时间:9月26日—10月9日

复试地点:东方医院东楼

复试安排:

时间 内容 地点 参加人员
9月26日(周五) 下午1:30 资格审查 研究生办(东楼237) 全体报考考生
9月28日(周日) 上午8:00—10:00 专业笔试 东楼235教室 全体复试考生
9月28日(周日) 上午10:10—11:30 临床技能(心肺复苏操作) 东楼北侧519教室 全体复试考生
9月28日(周日) 中午12:30 综合能力面试(含外语口试) 中医学:东楼232教室 中西医结合:235教室 全体复试考生
9月29日(周一) 上午8:30 选导师、体检 东楼235教室 全体拟录取考生(要求空腹)
10月8日—9日 交体检表、导师确认表 研究生办(东楼237) 全体拟录取考生

三、复试内容及办法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技能、临床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综合素质、外语听说能力考核。形式为笔试、操作、面试和口试等形式。

2.复试成绩(100分制)=专业课成绩(50%)+技能(心肺复苏)(10%)+综合能力面试成绩(30%)+外语口试(10%)。

3.复试办法:根据教育部下达各专业招生名额数按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复试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

根据教育部体检标准,复试后同意接收的考生在我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录取。

我院将于26日电话通知考生前来复试,请接到电话通知的考生28日在研招网推免生服务系统报名,并于28日注意接收研招网发送的复试通知。

联系电话:67687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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