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4年博士生秋季招生一次,拟招生规模为89名(含硕博连读)。
一.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关于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全部条件。
2.我校对同等学力考生的具体要求如下:a.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生,且获得学士学位并工作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2014年9月1日)以上;b.外语水平为获得“大学英语六级”(“大学俄语四级”、“大学日语四级”)合格证书或者成绩在425分以上。c.正式修过所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并由所在学校出具加盖公章的成绩证明;d.在近三年(从2011年1月1日至2014年3月1日)有五篇在国内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学术论文,并经我校有关专家评审,确认已达到所报考专业硕士水平。e.加试政治及两门硕士基础专业课。
二.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有关政策的通知》(内财教【2013】974号)文件精神,我校对2014级秋季学期入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的说明如下。
(一)学费标准
每生每年10000元。
(二)研究生奖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
国家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将现有的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范围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内蒙古自治区博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
2.国家奖学金及内蒙古自治区奖学金
国家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博士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0元。
为鼓励更多的研究生在学业、科研、社会公益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内蒙古自治区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自治区奖学金。博士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不重复享受。
3.研究生“三助”津贴
我校设立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等“三助”岗位。研究生“三助”津贴标准依据有关文件另行确定。
三.网上报名日期:
2014年3月1日至3月10日。
四.考试日期:
2014年3月22日、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