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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教育部关于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管理办法尚未下达,我校现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规定精神制定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教育部关于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管理办法尚未下达,我校现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规定精神制定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如本简章与教育部2014年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不符的,以教育部规定为准。届时我校会在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页上刊出告知,务请关注研究生招生公办室网页"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栏目内相关通知。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1.我校2014年拟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600余名,含普通招考、硕博连读、(本科)直接攻博、入学申请考核(见"华东师范大学2014年在部分招生单位试行博士研究生入学申请考核办法",办法另定)、少数民族骨干专项、高校思政教师专项(简章另定)、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简章另定)、中法联合培养(办法另定)等项目。

2.我校2014年博士研究生录取计划,根据学科专业导师情况,实行按院系所统一安排;学校重点支持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交叉学科、新兴学科等及培养成效显著的导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需要。

3.我校在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哲学、社会学学科与法国高师联合选拔、培养博士研究生。

三、指导教师

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名单见我校《华东师范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名单》。导师名单中"兼职导师"一栏标注为"是"表示该导师为校外兼职导师;"合作招生"一栏标注为"是"表示该兼职导师与我校导师合作招生,其招生名额需占用我校合作导师的招生名额,即该兼职导师无独立招生名额。合作招生的兼职博导的研究方向和考试科目同合作导师。

四、学制年限

学制4年,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属国家规定的学位学历教育。

五、报名考试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通过审批同意硕博连读的我校在学优秀硕士研究生;通过推免选拔程序同意接收直接攻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以同等学力报考的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①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工作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②已修完至少5门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本科修读专业、修读5门硕士学位课程的专业、所报考博士的专业之间,不得跨专业。

③已在所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以第一作者(完成人)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过2篇学术论文,核心期刊目录以我校图书馆"帮助中心-核心期刊指南"栏内刊载的核心期刊目录为准。

④通过大学英语六级或其他应试语种的六级考试(报考外语专业亦须通过应试语种的六级考试)。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同高考体检标准)。

5.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在校的非应届硕士毕业生一律不得报考,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录取、入学、注册、就读、学籍等资格。我校对考生的资格审查放在考生来校复试时进行,若不符合报考条件,即取消其复试资格及之后的全部报考内容。

(二)报考类别

我校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

我校2014年文科类专业录取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人数不超过院系(所)招生人数的25%,理工类专业原则上不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三)报名时间

2013年11月12日至12月10日,在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网页上报名(在线输入),详见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网页"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栏的"华东师范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办法"(稍后刊出)。

(四)报考费

考生须支付报考费250元,通过网上银行系统支付。

(五)打印准考证

经我校同意准考的考生通过博士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另定,一般在考试前一周左右开始。

(六)交报考材料

考生须本人于2014年3月13日-3月14日(8:30-16:00)将报考材料交到报考院系所的研究生工作秘书处。具体材料见"华东师范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办法"。

(七)考试安排

我校2014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复试分开进行。

1.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3月15日至3月16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东川路500号)。

3.初试科目:外语、两门专业课(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政治,加试科目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加试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时通知。

4.复试:根据生源情况、招生计划等确定复试基本成绩要求。根据初试成绩和报考材料的审核结果,择优确定各学科专业复试名单(差额比例由院系确定)。复试时间、地点由所报考院系所另行通知。复试时间约为4月中下旬。复试内容为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综合考核等。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加试时间、地点领另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的办学条件,综合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考生报考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身体健康状况等做出综合判断,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我校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我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的具体规定等,确定各院系所的录取人数,各院系所确定本院系所的具体录取名单。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其人事关系和档案录取时须转入我校。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录取前考生与用人单位、我校与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合同。就读期间人事关系、档案、户籍不转入我校。

3.新生报到后,学校对其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复查,对符合标准者给予注册、取得学籍。

4.如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

5.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学业学位

通过规定的课程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国家和学校有关学位授予的规定,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可获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八、毕业就业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毕业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毕业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九、学费事项

我校2014年招收的研究生需交付学费,学术学位每年学费壹万元,专业学位每年学费贰万元。

十、奖助学金

2014年我校实行新的奖助学金体系(制订中)。

十一、招考方式调整

我校自2011年起在个别院系试行入学申请考核的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2014年,我校试行申请考核的方式的院系所为:理工学院化学系"绿色化学与化工过程绿色化"重点实验室、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地理学系自然地理学和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专业、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电子工程系物理电子学专业、思勉人文高等研究院、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科学与技术跨学科高等研究院。入学申请考核选拔办法见"华东师范大学2014年在部分招生单位试行博士研究生入学申请考核的办法(约10月中旬刊出)"。

十二、其他事项

1.若发生考生与原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而造成考生不能报名、考试、录取、报到、注册、就读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在研究生招生工作期间,国家和学校如有新的政策和规定,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会有通告,并遵照执行,务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网页最新通知。

3.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信息,务请考生在招生工作相应的日期内关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网页。如有变更,以最新刊载为准。

学校代码:10269

学校名称:华东师范大学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500号

邮编:200241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传真:021-54344721

网址:http://www.yjszs.e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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