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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外国语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学历/学位条件:已获得硕士学位。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在录取前必须取得硕士学位)。凡在中国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学历/学位条件:
已获得硕士学位。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在录取前必须取得硕士学位)。凡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取得学历/学位者,须于报名时向我办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可接受传真)。我校不受理海外留学未毕业者的报名材料。
在读研究生于 2014 年夏季应届毕业者,可凭所在高校研究生院出具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证明报考,否则不能报考。
3、有两位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领域的专家 (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推荐。
4、除导师明确规定以外,不限制考生跨专业报考,但在报考前应征得所报考的导师同意。

二、学习年限:

我校博士研究生均须全日制脱产学习。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读博期间可与工作单位保持人事工作关系,但在培养期内必须全日制脱产学习。我校不招收业余制博士生班。定向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 4 年(允许 3 年毕业),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 3 年。学习年限之外属于延期阶段,定向博士生不超过 6 年,非定向博士生不超过5 年。

三、学费与奖助学金:

2014 年全国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改革,我校的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体系正在制定中,确定后将在研究生院、学生处网站上公布。

四、报名办法:

(一)报考须知:

1、报考前请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造成报名无效我校概不承担责任:①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②所提供的信息不真实。
2、报考类别包括以下两种类型,请正确选择:
①非定向:录取后没有保持人事关系的正式工作单位,读博期间个人人事档案及户口(户口是否转入自愿)转入我校,毕业后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就业。
②定向:录取后仍与本人所在工作单位保持人事工作关系,读博期间个人人事档案及户口不转我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二)报名流程:

报名日期:2013 年 11 月 20 日——2013 年 12 月 20 日。
1、网上报名并寄送材料: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北外研究生院网站 “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graduate.bfsu.edu.cn/bszsgl/)上填报信息,并提交以下材料:
(1)《2014 年博士生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系统中填报信息后,在系统中生成、打印本表,报考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在表中相应位置签署“同意报考全日制脱产博士研究生”的意见,并签字盖章);
(2)《专家推荐书》(两份,需推荐人亲笔签名,推荐书内容可以打印);
(3)《体格检查表》(按要求在“二甲”以上医院体检完成;或六个月以内的体检报告原件);
(4)外语(第一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5) 硕士生成绩单复印件;
(6) 所报考研究方向的研究计划书(无固定格式要求);
(7) 发表论文、论著的复印件(封面、版权页、目录和正文);
(8) 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双面打印;应届生提交论文初稿);
(9) 往届生需另提交: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评阅/评议书及成绩单两项可从本人人事档案、或研究生毕业院校档案馆复印,之后加盖档案部门或研究生毕业院校研究生院/部/处公章);
(10)凡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取得学历/学位者,须于报名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注:A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补交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硕士论文答辩决议书或论文评议书复印件(要求加盖毕业学校研究生院或存档部门公章),否则将不能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

注:A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补交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硕士论文答辩决议书或论文评议书复印件(要求加盖毕业学校研究生院或存档部门公章),否则将不能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B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的考生随报名材料须一同寄/送所在省级教育厅民教处提供的“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考生资格登记表。

上述材料整理齐全并按顺序装订后(不需封面及目录),于 2013 年 12 月 20 日前寄/送至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现场接收报考材料时间:2013年11月20—12月20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30,下午 2:00—5:00)(节假日除外),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2、2014 年 3 月 1 日—14 日,考生登录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通过资格审查者,在
网报系统上打印《北京外国语大学 2013 年博士生入学考试准考证》。

3、资格审查:
时间:2014 年 3 月 14 日下午 14:00—17:00
地点:北外东院办公楼 209 会议室
资格审查内容:身份及学位学历证明(身份证原件;应届生:学生证原件;往届生:硕士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原件;海外留学毕业生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现场缴纳报名考试费三百元;在通过资格审核者的准考证上盖章。

4、联系方式:
地点: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北外东院办公楼 303A 室)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 2 号北京外国语大学
收件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89
咨询电话:010-88816246 传真:010-88816244
网址:http://graduate.bfsu.edu.cn/html

五、考试:

1、初试(笔试)时间及地点:2014 年 3 月 15 日—3 月 16 日,北京外国语大学东区逸夫楼。
2、科目安排:3 月 15 日上午:外国语/第二外语;
3 月 15 日下午:专业科目 1;
3 月 16 日上午:专业科目 2。
3、复试(面试):3 月 16 日下午。2014 年 3 月初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具体时间、地点安排。个别院系、导师需择期复试者,笔试之后另行通知复试安排。

六、录取:

我校对考生参加笔试和面试后的总成绩综合考量,择优录取,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批、上报市招办、教育部审核批准。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查询”系统上查询。

七、其它:

1、研招办不提供导师联系方式。
2、我校不提供往年博士入学考试试题。对研究方向、参考书目等内容有疑问者,请自行与院系、导师联系。
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电话: (010)82301008 或(010)82301006-118 传真:(010)82301166
特别提示:留学美国、加拿大等国家的学历、学位认证约需要 2 个月的时间,其他国家约需 1 个月,请考生尽快办理,认证证明最晚于报名截止日期之前提交,否则报名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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