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介:
刘春田,山东乐陵人;兼任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学位委员会主席;1978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继而师从著名民法学家佟柔教授攻民法学,后留校任教,1986—1990年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副主任,1993年任教授,享国务院特殊津贴;1991—1992年日本爱知大学访问学者,被聘为爱知大学客座研究员;主要社会兼职: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版权协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暨教育委员会主任,中华商标协会副会长,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副会长,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中国分会理事,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常务理事,国际版权学会成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西安、厦门、深圳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华南理工大学、厦门大学等多所大学兼职教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起草、修改小组成员,商业秘密法起草小组顾问,参加了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修订和最高法院有关知识产权诸法的司法解释工作,多次担任中国政府对外知识产权谈判专家,参与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制定,任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委员会委员;
二、专业方向:
民法、知识产权法
三、主要教授课程:
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总论、著作权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知识产权判解研究;
四、主要学术成果:
《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国际惯例》,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等发表论文四十余篇;
五、主要课题:
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广电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项目等,现主持课题《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史》等。
六、联系电话:
010—82509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