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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理工大学2015年接收推免生的章程

 青岛理工大学2015年接收推免生的章程一、学校概况青岛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土木建筑、机械制造、环境能源学科特色鲜明,理、工、经、管、文、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科学教育与
 

青岛理工大学2015年接收推免生的章程

一、学校概况

青岛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土木建筑、机械制造、环境能源学科特色鲜明,理、工、经、管、文、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1993年被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05年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12年我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就业先进工作单位”荣誉称号。

学校现辖市北、黄岛和临沂三个校区,研究生教育分布在市北和黄岛校区。目前在校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1349人。学校现有1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9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包括建筑学、风景园林、工程管理、资产评估、工程、会计6个类别硕士专业学位),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二、接收人数

我校2015年拟接收推免生175人,其中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107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68人。实际接收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三、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2.取得推免资格的考生(以研招网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均可报考;

3.报考我校建筑学院和艺术学院相关学科的考生必须符合报考学科规定的专业限制,详情见推免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考事宜

1.报名实行网上报名(9月28日~10月25日)。考生必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网站履行网上注册、报名手续。

2.注意事项:

⑴考生须网上支付报名费,否则视为放弃推免资格;

⑵考生在报名时务必正确选择所报考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

⑶考生所提供的本人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必须准确无误,并确保在录取工作完成前有效。

五、复试事宜

复试时间地点以收到的复试通知为准,详情届时可查看我校研究生处网站。

六、录取事宜

我校将根据复试成绩,结合考生体检和政审情况,择优录取。是否被拟录取以考生接受待录取为准。

七、学习年限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5年,同时鼓励优秀研究生提前毕业。

八、学费及资助

硕士研究生学费每生每年8000元。我校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构建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助学金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尤其是新生奖学金几乎涵盖了所有推免生,新生奖学金一等奖奖励16000元,二等奖奖励8000元。其它奖助政策请咨询我校研究生党总支(0532-85071680)。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32-85071303;

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h.qtech.edu.cn;  E-mail:yjshk@qtech.edu.cn;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抚顺路11号青岛理工大学研招办;邮编:266033

十、欢迎全国推免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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