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有关2014年此项目的文件未下达,我校暂按上年度此项工作进行招生,其间如有变化,我校会遵照执行,并在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页上刊出告知,务请关注研究生招生公办室网页"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栏目内相关通知。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工作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二、招生政策
1.招生录取工作实行计划专用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按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统一进行报名、考试、录取,拟录取人数为3名。
2.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采取在职学习的方式,考生所在单位要保证其在学期间至少一年脱产学习时间。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资格复查时需持有硕士学位证书原件。
3.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业务骨干教师,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必须与原单位签订协议书,毕业后保证回到原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至少5年。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四、报名办法
同"华东师范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办法"。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实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初试、复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日期为2013年11月12日至12月10日。考生须先登录我校博士报名系统报名。考试方式为普通招考、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专项计划为"高校思政"。考生须下载、打印报考登记表及有关表格。
3.考生填写有关表格并签名后,交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考生在12月14日前将下列报考材料经邮局寄到我校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社会科学部(地址:上海市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社会科学部办公室,邮编:200241,收件人为"张老师")。
为保证邮件投递和方便查询,均请使用邮局邮政特快专递(EMS),申请人保存邮件详情单后,可在中国邮政速递物流网站的邮件查询栏在线查询邮件投递信息(网址http://www.ems.com.cn)。请在邮件详情单"内件物品"栏处标明"思政课教师攻读博士"报考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应届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交学生证复印件。
(2)体检表。
需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之一完成体检:①县级及以上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②县级及以上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体检中心体检;③县级及以上或二级甲等及以上的体检机构体检;④如为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或高校在职教师,可在学习或工作的学校医院体检。上述体检报告的有效期为2013年9月1日起。
体检项目参照附件《体格检查表》,体检表可使用我校提供的《体格检查表》,也可使用体检机构自用表。
(3)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在报名前自行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确认其证书的有效性,并附上确认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目录、论文初稿等)。
(6)已有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7)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1)(2)》(一份)。
《报名登记表(2)》的签署:考生本人签名,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8)2名专家的《专家推荐书》、《体检表》,均须完成表格填写和体检。
(9)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格式、字数不做统一限定)。
(10)填写好的2014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一份。亦需原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报考材料恕不退还(含复试时提交的论文等个人资料),请考生自留备用件。
4.考生须支付报考费250元,通过网上银行系统支付。缴费时间为2013年11月12日至12月10日。报考费收据在初试期间发给考生。
考生如因提交信息有误、报考材料送达超期、报考费支付超期而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5.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审查考生报考材料后,对符合我校报考条件并已支付报考费的考生准予考试。
6.打印准考证
经我校同意考试的考生通过博士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定。
五、考试安排
同"华东师范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办法"。
1.初试
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3月15日至16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的笔试科目为三门: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初试时间每门3小时。
2.资格复查
复试时,学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复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验证材料包括:(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准考证;(3)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
3.复试
在业务方面主要根据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和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的要求,考察考生综合运用知识能力及从事理论教学和科学研究的综合素质。考核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
六、录取
综合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考生报考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身体健康状况等做出综合判断,从参加此专项计划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录取前考生、考生所在单位、华东师范大学需分别签署定向合同。
七、学习年限
学制4年,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属国家规定的学位学历教育。
八、学位授予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九、培养费
需交付培养费,每年一万元。食宿医疗费用自理。
十、其他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期间,国家和学校如有新的政策和规定,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会有通告,并遵照执行,务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网页最新通知。
学校代码:10269学校名称:华东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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