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2014年北京林业大学计划招收8名博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生),不招收汉族考生。
一、招生政策
招生工作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3.凡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是国家统招硕士生,最迟须在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均可报考。
达到与硕士毕业研究生同等学力的考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大学本科(国民教育序列)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在与报考专业相近岗位工作至少6年以上(含6年);
(2)已取得所要报考专业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所要求的所有课程的合格成绩证明(须由研究生培养部门出具成绩证明),并在国家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2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近的学术论文,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且与所报的专业相关科技成果奖励;
(3)对尚未取得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同等学力考生,必须通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4.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
三、招生学科及导师
学院 | 专业代码 | 学科名称 | 导师姓名 |
林学院 | 071300 | 生态学 | 赵秀海、孙建新、刘艳红、李俊清、李景文 |
0829Z1 | 林业装备与信息化 | 冯仲科、张晓丽、岳德鹏 | |
090301 | 土壤学 | 孙向阳、聂立水、王小平* | |
090900 | 草学 | 韩烈保、苏德荣 | |
090702 | 森林培育 | 尹伟伦、刘勇、郭素娟、马履一、徐程扬、贾黎明、苏淑钗 | |
090703 | 森林保护学 | 骆有庆、温俊宝、田呈明、张星耀*、武三安、 | |
090704 | 森林经理学 | 郑小贤、亢新刚、孙玉军、周国模*、彭道黎、陆元昌*、 刘琪璟 | |
生物学院 | 071001 | 植物学 | 尹伟伦、陈少良、夏新莉、郑彩霞、高宏波、刘玉军、沈应柏 |
071005 | 微生物学 | 谢响明 | |
071010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陆海、蒋湘宁、王华芳 | |
071013 | 森林生物资源利用 | 张柏林、王建中、任迪峰、孙爱东、李博生 | |
090701 | 林木遗传育种 | 张德强、邬荣领、李悦、李百炼*、李云、张金凤、徐吉臣、陈晓阳* | |
工学院 | 080200 | 机械工程 | 张厚江、赵燕东 |
082901 | 森林工程 | 李文彬、刘晋浩 | |
材料学院 | 082902 | 木材科学与技术 | 高建民、伊松林、曹金珍、李建章、于志明、 杜官本*、张亚池 |
082903 | 林产化学加工工程 | 许凤、蒲俊文、马明国、蒋建新、张力平、雷建都 | |
园林学院 | 083400 | 风景园林学 | 李雄、赵鸣、董璁、张玉钧 |
090706 | 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 | 高亦珂 | |
经管学院 | 120301 | 农业经济管理 | 陈建成、田明华、张立中、潘焕学、张新伟*、李铁铮 |
120302 | 林业经济管理 | 刘俊昌、石峰*、田治威、李周*、张大红、张彩虹、宋维明 | |
1203Z1 | 林业资源经济与环境管理 | 张颖、王武魁、张卫民 | |
水保学院 | 090707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张志强、齐实、王玉杰、朱清科、贺康宁、赵廷宁、丁国栋、张克斌 |
自然保护区学院 | 090705 | 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 | 张志翔、丁长青 |
0907Z1 | ★自然保护区学 | 崔国发、雷光春、栾晓峰 | |
人文学院 | 99J1 | 生态文明建设与管理 | 严耕、林震、尹伟伦、阎景娟 |
四、报名与考试
考生应与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未设民族教育处的与高教处联系,确认报考资格。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于2013年11月10日—12月9日登录“北京林业大学博士入学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要求“专项计划”一栏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同时需按网上公布的报名须知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考前招生处将根据报考信息和考生提供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以在报名系统中查看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获得考试资格的考生需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书、材料(含成绩单、发表文章等)原件,到学校进行查验,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考试时间及地点:2014年3月15日至16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北京林业大学第二教学楼,请考生届时关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五、复试、录取
复试为综合测试,复试办法另行通知。主要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科学研究作风、创新意识、综合运用理论能力、实践动手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包括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外语听力及口语考试等。
根据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调整结构对人才的实际需求,我校招生指标将重点向理工类及应用型专业倾斜,招生比例不低于招生总数的50%。
每个招生专业招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
根据初试及复试成绩,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户口由考生自愿决定是否迁移。在职考生不迁移户口,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所有考生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招生录取单位。
确定录取后,考生需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全部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六、学制、修业年限及奖助待遇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学生在我校学习期间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同时享受我校的奖励资助政策,具体标准如下:
1、我校博士生学制为3年,实行弹性修业年限,达到毕业条件的研究生经导师批准可申请提前毕业,博士生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
2、学费为10000元/年,按年度缴纳。
3、非在职博士研究生均可享受:①10000元/年的学业奖学金;②12000元/年的国家助学金;③4000元/年的学校助学金;④导师提供的相应助研岗位津贴(标准分别为400元/月、600元/月或1200元/月,按10月发放),优秀的博士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优秀奖学金以及专项奖学金。
4、非在职博士研究生在正常学制内未能完成学业的,享受住宿安排和16000元/年助学金的待遇可延长一年。
七、其他
1.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2.其他规定请参看教育部公布的《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管理办法》及《北京林业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