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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科技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青岛科技大学接收2015级推免硕士研究生程序一、申请条件1.申请人须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院校的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并经本科就读院校遴选,已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以下简称推
 

青岛科技大学接收2015级推免硕士研究生程序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院校的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并经本科就读院校遴选,已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以下简称“推免生”)。

2.申请人须在2015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二、专业、人数及学制

我校招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人数及学制请参阅《青岛科技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目录》。

三、申请与录取程序

我校9月25日后启动推免生申请和接收工作,一般按以下程序办理:

1.推免生填报志愿。推免生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按系统要求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选报青岛科技大学相关硕士专业。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看推免生填报的志愿,向推免生发出复试通知。推免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推免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复试的推免生按复试通知要求按时来学校报到并参加复试。推免生复试以各专业复试小组面试考查为主,复试期间推免生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

*初步拟定于2014年10月21日至10月22日进行复试。

复试报到地点:青岛科技大学四方校区1号行政楼314;

联系电话:0532-84022989,88958383;

具体复试安排请在报到时查阅。

推免生在复试报到时需准备下列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交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历年学习成绩单。

(3)交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4.办理待录取手续。复试及体检均合格并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录取的推免生,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给其发待录取通知,被待录取的推免生要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

5.省级招办审核与公示。学校将待录取的推免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并按要求进行公示。审核和公示均通过的推免生即被我校正式录取为2015年硕士研究生。

四、奖助政策

学校针对推免硕士研究生设有助学金和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助学金标准为8000元/生年;奖学金标准为一等奖6000元/生年,二等奖4000元/生年,获奖范围100%。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准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被录取的推免生如在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纪检监察室电话:0532-88956976;E-mail:kdjw@qust.edu.cn

研招办举报电话:0532-88958383,84022989;E-mail:kdyjs@qust.edu.cn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准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被录取的推免生如在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纪检监察室电话:0532-88956976;E-mail:kdjw@qust.edu.cn

研招办举报电话:0532-88958383,84022989;E-mail:kdyjs@q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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