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充分发挥导师在博士生招生中的作用,不断提高我校博士生招生工作的科学性和灵活性,本着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有利于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2014年学校对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方式进行调整,进一步扩大通过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生的导师范围,有关规定如下:
一、招生导师资格及招生指标
1、通过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生的博士生导师须为校内专职导师。
2、每位导师以申请考核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的人数原则上为1-2名,列入导师年度招生总指标。
二、基本要求
1、申请者必须符合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志愿攻读我校博士研究生。
2、申请者为2014年全日制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4年8月前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三、选拔办法
1、报名
报名网址:请点击此处
申请者须于11月22日前完成网上报名,同时准备如下申请材料:
(1)《东北大学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攻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详见附件一)一份;
(2)本科和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须授课单位盖章)、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3)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设想;
(4)已发表或录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5)其他可以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等;
(6)两封由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亲笔填写的推荐书(详见附件二,需单独封装到信封中)。
申请材料必须确保真实、准确,一旦发现作假,将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和申请学位资格。申请材料(不包含两封专家推荐书)在添加目录后,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交或快递到我校研招办。
2、资格审核
研究生院组织相关人员依据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导师通过审核申请者提交的材料,并结合面试等形式对申请者进行初审,给出导师审核意见。学院依据导师审核意见进行复审,确定进入学科考核的人选,并报研究生院批准公布。
3、学科考核
学科考核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各学院可在一级或二级学科内成立由3名及以上博士生导师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考核过程应严格进行记录并妥善留存。学科考核分为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三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
4、录取
导师与专家组根据对考生的考核结果提出拟录取意见,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批准,批准合格后进行公示。
四、其他
1、通过申请考核制入学的考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即入学前须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2、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连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申请考核制工作进行检查,实施监督,各学院应成立监察小组,对本学院相关工作进行监督。
3、各学院应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并于11月20日前报送研究生院。
4、博士生招生实施申请考核制,进一步扩大了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本办法的基础上制定并公布有关细则,相关导师应充分利用好该办法,积极组织优秀博士生生源。
五、具体时间安排
相关工作安排由学院在学校规定的时间范围内确定并公布。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号巷11号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10819
联系电话:024-83687556
网址:http://www.graduate.ne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