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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中科院昆明动物研究所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昆明动物所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接受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为研究生的规定》、《中国科学院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生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
 

昆明动物所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接受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为研究生的规定》、《中国科学院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生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推荐免试生的标准

凡在所在高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2016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试攻读我所201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

1、须获得母校推免生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获得备案;

2、热爱科学事业,有较好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期间专业主干课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

5、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具有较强的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6、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二、接收程序

(一)填报报考信息

申请人登陆我所网页查阅《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直接与意向报考导师进行联系,确定申请专业及方向。征得意向报考导师同意后,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推荐免试生申请系统(网址为http://admission.ucas.ac.cn)网上注册并提交申请。

(二)填写、提交材料

申请人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推荐免试生申请系统报名后,应在10月15日前向我所研究生部提交以下材料:

必须提供的材料:

1、《中国科学院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申请表可以通过在线报名系统中的报表途径打印;

2、学校成绩管理部门提供的本科前三年课程成绩单(加盖公章,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

3、个人简历及专业学习情况介绍;

4、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5、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

自愿提供的材料:

1、撰写有关所报专业方向的认识、看法的文章一篇;

2、《申请推荐免试攻读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专家推荐书》(由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推荐,推荐书需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或学校任课教师的推荐信;

3、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或其他原创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4、大学期间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5、其他证明申请人能力的证明材料。

三、考核和体检

1、考核以面试为主,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的考核同时进行。

2、考核和体检时间、地点将根据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4、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等,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

5、外语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听、说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

6、体检主要考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也包括体能、体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查。体检须在研究所或院系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四、拟录取

1、研究所考核结果进行审议,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2、被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硕士生必须在2015年10月25日前,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同研究所互动完成网上报名、复试确认、拟录取等各项网上操作。此后,未完成相关接收手续或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荐免试生不再保留推荐免试生资格。

3、录取类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或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录取专业等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截止2015年10月25日数据为准,后期各工作阶段原则上不得改变。

4、被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以统考生身份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

5、推荐免试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计划内非定向。

6、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通过教育部审核通过后与对应统考生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7、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若最后未获得其所在高校的推荐免试名额,拟录取资格自动失效。

五、其他事项

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专业主干课程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含良好)成绩。

3、毕业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联系人:甘老师、段老师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教场东路32号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研究生部

邮政编码:650223

电 话:0871-65110887

传真:0871-65110887

网址:http://www.kiz.ac.cn

E-mail:ganhx@mail.kiz.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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