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是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的,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华侨创办的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校92年来,学校秉承“自强不息,止于至善”的校训,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成为一所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居国内一流、在国际上有广泛影响的综合性大学。学校有思明校区、漳州校区和翔安校区共三个校区,校园依山傍海,风景秀丽,已成为公认的环境最优美的中国大学校园之一。
厦门大学地处中国大陆东南沿海,与香港、澳门比邻,与台湾隔海相望,在对港澳台交流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和难以替代的人文优势。我校招收的港澳台学生已涵盖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预科生等各个不同层次,目前在校港澳台学生800多名。我校已与港澳台地区的30多所知名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合作交流关系,通过校际学生交流项目、加强与港澳台大学师生互访、共同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等举措,扩大与港澳台的教育交流与合作。
为了更加科学地选拔优秀人才,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2013年已经在化学化工学院等六个理工科类学院的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和国家二级重点学科所属的一级学科试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在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试点工作取得圆满成功。试点学科生源数量大幅增加,生源质量显著提升。因此,我校决定在2014年继续对博士研究生招考方式进行改革:在所有的理工医类学院全面实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并选择经济学院、王亚南经济研究院和教育研究院(教育博士)试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
对于其它学院,我校继续实行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在入学考试阶段,初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复试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包括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等。在录取阶段,提高复试在总成绩中所占权重,扩大院系在博士研究生选拔中的自主权,公平公正地选拔出具有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的高层次人才。同时,改革导师招生培养模式,考生在报考阶段不需要确定导师,被录取后由导师组负责指导培养。
一、报考资格
1.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
2.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招生类别
自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自费非全日制(兼读)博士研究生。
注:自费全日制和自费非全日制(兼读)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课程设置、论文要求、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一致。自费全日制学生为全脱产学习,可以申请教育部为全日制港澳台学生设立的奖学金。自费非全日制(兼读)学生可工作和学习兼顾,集中时间来我校学习,学习年限需要更长。
三、学制和在学年限(含休学、保留学籍)
学制3—4年。在校年限3—7年(含休学),在校年限是指学生学籍在校的年限。
四、招生专业及校区分布
我校共有138个学术型专业和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招收博士研究生(教育博士报考条件详见教育研究院网上的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详见我办公布的“厦门大学2014年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zs.xmu.edu.cn)。港澳台招生无计划限制。
我校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能源学院和海外教育学院在我校翔安校区。其他学院在思明校区。
五、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2.报名地点:
①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②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③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④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地址:澳门罗利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城大厦
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大学生中心
地址:澳门何兰园68-B号华昌大厦地下B座
电话:(00853)28563533,图文传真:(00853)28563722
台湾考生还可通过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在台湾设立的报名点报名。
台湾夏潮联合会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170号6楼电话:00886-02-27359558。
3.报名手续
报名时考生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居住地身份证件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攻读内地(祖国大陆)招生单位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表》;
(3)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
(4)硕士学位证书副本或同等学力文凭副本,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预毕业证明。(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报考点或我校有要求的,应到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持预毕业证明者报考者须在开学报到前提交最高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将被取消。);
(5)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
(6)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7)体格检查报告;
注:①报考我校“申请-考核制”学科的考生(理工医类学院、经济学院、王亚南经济研究院和教育研究院教育博士专业)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任选一个报名点报名。若无报名点报名信息,后期将无法上报录取数据。除提供以上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报考院系招生简章中要求的其它报名材料,相关院系的招生简章详见附件。
②符合报考资格(普通招考)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任选一个报名点报名,但报名点必须与初试考试点相同。报考的具体办法可直接向四个报名点垂询。
4.厦门大学代码:10384
六、志愿填报
考生只能填报厦门大学的一个专业。具体的招生专业目录详见我办网站公布的“厦门大学2014年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zs.xmu.edu.cn)
七、考试
(一)普通招考方式的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1.初试
(1)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共三门):①外国语;②业务课一:分为《人文社科基本素质》科目(主要考核考生的人文社科基本文化素养和对问题的分析、判断、论述及表达能力)、《数理基础与能力》科目(主要考核考生的数理基础和应用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由各学科(专业)根据各自的选拔要求,从中确定一门做为本专业的业务课一考试科目。上述《数理基础与能力》科目根据不同专业的选拔要求,分五类(A、B、C、D、E)设置相应的考试内容。③业务课二:学科基本知识科目,主要考核考生报考的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
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各基本素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具体考试科目请详见“厦门大学2014年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zs.xmu.edu.cn)
注:凡报考专业的考试科目中有选考科目及选考外国语语种的,考生在报考时必须在《报名表》封面指定的位置注明选定的考试科目名称及外国语考试语种,否则考试科目中选考科目由我校确定,外国语则确定为英语。
(2)初试时间:2014年4月12日-13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3)初试地点:
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澳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2.复试
(1)复试内容和方式:复试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将采取笔试、口试和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进行,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及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等进行全面考核,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须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硕士学位课程,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的复试细则和要求请关注各院系的网上通知。
(2)复试时间和地点:复试时间在5月上旬,地点为厦门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请关注各院系网上通知。
(3)复试权重: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我校2014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改革精神,我校将进一步扩大考生入围复试的比例,给院系、专家组更充分的人才选拔空间;复试权重占总成绩的60%,进一步扩大院系、专家组在人才选拔中的自主权。
(二)“申请-考核制”的招考方式
我校2014年在理工医学院全面实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并选择部分文科学院作为“申请-考核制”试点学院。全面实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的学院如下:
①理工医学院: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电磁声学研究院、萨本栋微米纳米研究院、数学科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材料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能源研究院。
②文科学院:经济学院、王亚南经济研究院、教育研究院(仅教育博士专业)。
“申请-考核制”招考方式和普通招考方式不能兼报,考生只能选择其一。“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方法如下:
1.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
凡符合上述学科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11月20日-12月19日向指定报名点提交报名材料及所在学院“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中要求的其他报名材料。
2.审核并确定面试名单
各院系收到考生报名材料后,组织本院专家导师组对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认真评审,以评分方式按一定比例确定入围面(笔)试名单,经院(系)招生领导终审后确定通知入围者参加面(笔)试。
3.组织面(笔)试
各相关学院组织入围面试的考生进行面(笔)试,由学科负责人、评审考核小组和相关导师负责,面(笔)试时间和面(笔)试内容以各学院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八、录取
坚持贯彻公平公正、择优选拔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试行“申请-考核制”的学院根据考生考核的笔(面)试成绩),结合素质审核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真正选拔出具有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的高层次人才。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上旬寄发给考生本人。学生于9月中旬入学。
九、学习费用和奖学金
1.学费(含自费全日制和自费非全日制):港澳台学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实行同等收费,全程3.9万元人民币(含3年和4年学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学费:全程7万元人民币。以上学费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2.奖学金
教育部为港澳台全日制优秀学生设立奖学金,我校每年均有港澳台全日制优秀研究生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港澳台研究生还可申请校内各类奖学金。
3.住宿费
非全日制(兼读)研究生不安排住宿。我校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提供住宿。博士生公寓(思明校区住宿条件:单人间,一般含独卫、电话、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2400元/人/年;翔安校区双人间,一般含公共卫生间、电话、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1600元/人/年。此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学校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提供住宿不超过三年。
十、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博士学位证书。
十一、联系方式
1.博士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我校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的网页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最新招生考试信息。
2.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港澳台博士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考试中心负责港澳台博士生的考务工作。
3.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联系方式如下:
招生办公室:
电话:+86-592-21888882184792;传真:+86-592-2180256。
Email:admissions@xmu.edu.cn;网址:http://zs.xmu.edu.cn。
考试中心:
电话:+86-592-2184166;传真:+86-592-2184117。
Email:kszx@xmu.edu.cn;网址:http://kszx.xmu.edu.cn。
十二、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