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相继公布《关于下达经再次复审后增列的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名单的通知》: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增列中国海洋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这是山东省内第二个获得法学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的单位,另一个是山东大学。
法学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的取得是在学校和学院老师们共同努力下,学科经过长期建设获得的,为中国海洋大学法学专业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决策咨询、法律文化传承等方面的全面繁荣搭建了不可或缺的学科平台,是学校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建设取得的重大成绩。
“十二五”以来,中国海洋大学学科建设取得大的跨越,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由6个(海洋科学、水产、环境科学与工程、生物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大气科学)增至13个(2011—2012两年间增加7个一级学科是药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生态学、软件工程和法学)。法学增列为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同时相应增加9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学校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由63个(2011年底)增至72个(2012年3月),新增9个分别为: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含国际公法等)、军事法学。
法学增列为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即具备在该一级学科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授予博士学位的资格。学院将抓紧做好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方面的准备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不断提高学术声誉和学术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