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理化所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2018年有机化学、材料物理与化学、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物理电子学、计算机应用技术5个专业招收博士研究生20余名(含与高所计划,直博生);另少数民族骨干博士计划20名(在有机化学专业民族药方向专项计划招生);具体数据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2018年招生计划为准)。
一、培养目标
我所招收的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普通招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能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
(3)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
其中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结业生(报名时已取得硕士结业证书且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
③报名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但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研究所或学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境外留学人员应获得硕士学位,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硕士学位认证后方可报名。
(二)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符合上述有关要求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6门以上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成绩通知单)。
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
3.符合所报考的研究所或学院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
通过全国统招统考录取的双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按应届毕业生以普通招考方式正常报名参加我所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但最迟须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
单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正常报名并参加我所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四)我所各专业均可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该专项计划实行“与普通招考生统一考试、单独划线录取、定向少数民族地区培养”的政策,主要面向少数民族考生。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除了需具备上述第(一)款中各项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考生原籍在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湖北恩施自治州等地区,或者是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所、高所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等学所和培训机构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3.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核同意报考。
4.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5.我所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不得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含普通博士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不得以硕士应届生身份报考我所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但在征得定向单位所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可以在毕业时作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考,经初试和复试考核合格拟录取后须重新签订三方协议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博士毕业后须按协议规定回定向省份就业。
(五)全日制优秀在学硕士生报考硕博连读转博的,按研究所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报考。
(六)在高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按直接攻博方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简称为直博生),具体录取条件由请联系研究所研究生部确定。已被确定接收的直博生,必须参加全国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报名。
(七)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3.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八)有特殊原因不能保证全脱产学习的考生,应在报考和复试时向报考单位和导师进行如实说明,并按照报考单位的要求执行。
(九)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手续
考生在报考前可与研究所的招生部门或导师取得联系。所有考生必须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春季入学博士生网报时间:2017年9月26日-10月20日。本次只有硕博连读转博考核,没有普通招考。本次硕博连读转博考核由各研究室组织,具体请见研究生部通知。
秋季入学博士生网报时间:2017年12月12日-2018年1月12日。本次网报包括硕博连读转博考生和普通招考考生(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
2.网上报名方式:
请考生登陆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点击“博士报名”,根据自己的情况分别选择“普通招考”、“硕转博”两种类别之一进入相应的报名系统中,进行考生注册。其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在“普通招考”类别中报名,进入系统后在考试方式栏中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网上报名时请务必仔细阅读系统中的“网报公告”,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普通招考”类别的考生应在2018年1月20日前向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研究生部门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
(2)2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推荐书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资料下载”区下载,由推荐专家填写后寄至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研究生部门,也可密封后由考生转交);
(3)硕士课程成绩单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4)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境外留学人员学位认证复印件;
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由原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核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空表可从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资料下载”区下载)。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按本简章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及报考单位的要求提交其它有关材料。
硕博连读转博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所在单位招生部门提交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专家意见推荐书两份。
直博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接收单位提交其要求的各种材料。
4.报考单位招生部门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后,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在复试阶段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网上报名时,考生应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和报考类别(定向或非定向)等重要信息。报考信息和录取信息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后一律不得更改相关信息,学所也不再受理修改信息的申请。
四、普通招考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1.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2.初试的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试)、外国语(语种以各单位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和不少于两门的业务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政治理论课、外国语由中国科学院大学统一命题,业务课由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命题或联合命题。
3.初试时间
秋季入学招生考试:外国语:2018年3月17日上午8:30-11:30;政治理论:3月18日下午14:00-17:00。
业务课1: 2018年3月17日(星期六)下午13:00-16:00;
业务课2: 2018年3月18日(星期日)上午10:00-13:00。
4.复试的时间、内容和方式按研究所通知进行。
5.同等学力考生除了必须参加政治理论课笔试外(在初试时进行),还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硕士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的科目名称和测试范围以及具体时间、地点等,由研究所通知相关考生。
五、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 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所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要求、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所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由各研究所或学院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体检要求。
六、录取和入学注册
1.各研究所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含面试成绩,以及对考生硕士或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专家推荐书等材料的综合考评结果)、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初试成绩达不到规定的分数线或复试成绩不及格(即低于百分制的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也不予录取。
2.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录取数据上报后不得变更录取类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部属于定向培养。
3.被录取的考生应在研究所或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供有关证明,且应以书面形式向录取单位请假,经批准后请假方为有效。无故逾期10个工作日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4.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博士入学资格。
5.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录取为直博生的,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者,或者不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博士入学资格。
七、收费及待遇
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2018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继续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新入学的所有博士研究生全面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同时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
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按学年收取。
国家计划内非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2000元/年•生,按学年收取。
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同上。
在职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的收费按合同执行。
硕博连读转博考生经考核录取为博士的,入学时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
直博生入学时即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缴纳学费并享受对应的奖助体系。
八、培养方式和学习年限
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招收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主要实行全日制的培养方式。
1.博士生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6年;
2.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包括硕士阶段在内修读年限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3.通过直接攻博方式招收的直博生,学制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九、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将按教育部修订后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就业
非定向博士生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培养的博士生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十一、其它
1.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硕博连读生、直博生的考核和录取,由各研究所或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3.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官网网(http://www.xjipc.cas.cn)查阅全所博士研究生招生/直博生专业目录及单位联系方式等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同相关研究所研究生部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4.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结点)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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