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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接收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2016年计划招收学术型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50-60名。具体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凡在高等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推荐免试攻读国科大硕士研究生
 

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2016年计划招收学术型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50-60名。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凡在高等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推荐免试攻读国科大硕士研究生或直博生。

申请者应具备如下条件:

1.须获得母校推免生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获得备案。

2.热爱科学事业,有较好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3.诚实守信,学风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期间专业主干课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

5.外语程度良好,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6.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8.符合相关培养单位在上述基础上根据本单位情况制定的其他具体要求。

二、申请过程

(一)在所就读高等学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可通过国科大研究生招生网进行网上申请报名,网址:http://admission.ucas.edu.cn。

(二)推荐免试申请者通过国科大招生信息网推荐免试申请系统报名后,应直接向我所提交如下材料:

1.《中国科学院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申请表可以通过在线报名系统中的报表途径打印。

2.大学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

3.个人简历及专业学习情况介绍。

4.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自愿提供的材料:

(1)《申请推荐免试攻读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专家推荐书》(由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推荐,推荐书需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2)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或其他原创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3)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4)大学期间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5)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材料。

(三)请务必在2015年9月15日前将申请材料寄送至我所教育处。我所教育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后,通知初审合格者来我所进行复试、体检,并择优录取。我所招收推免生复试时间一般在国庆节前后,届时会以Email、短信或电话等方式提前通知到每一位有面试资格的同学;具体复试通知将在我所网站公布,请注意关注我所网站“研究生教育”版块(网址:http://www.igg.cas.cn)。

(四)拟录取

1.研究所或院系招生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审议,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2.被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或直博生必须在2015年10月25日前,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网上报名、复试确认、拟录取等各项网上操作。此后,未完成相关接收手续或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荐免试生不再保留推荐免试生资格。

3.录取层次(硕士研究生或直博生)、录取类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或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录取专业等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截止2015年10月25日数据为准,后期各工作阶段原则上不得改变。

4.被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以统考生身份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

5.推荐免试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计划内非定向。

6.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通过教育部审核通过后与对应统考生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其他

1.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专业主干课程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含良好)成绩。

(3)毕业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2.本简章未尽报考事宜,请参看《中国科学院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和《中国科学院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19号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教育处

邮政编码:100029

联系人:张之涵

联系电话:010—82998733

E-mail:zhaosheng@mail.iggcas.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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