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建设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首批认定的14所“2011协同创新中心”牵头高校之一。学校地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成都,有望江、华西和江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7050亩,校舍建筑面积254万平方米。校园环境幽雅、花木繁茂、碧草如茵、景色宜人,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四川大学承文翁之教,聚群贤英才,百余年来,先后汇聚了历史学家顾颉刚、文学家李劼人、美学家朱光潜、物理学家吴大猷、植物学家方文培、卫生学家陈志潜、数学家柯召等大师。历史上,吴玉章、张澜曾执掌校务,共和国开国元勋朱德、共和国主席杨尚昆、文坛巨匠郭沫若和巴金、一代英烈江竹筠(江姐)和毛英才等曾在川大求学。学校大师云集,名师荟萃截至2014年年底,有专任教师5049人,具有正高级职称的1493人。学校有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14人,“杰出教授”6人,国家“****”入选者61人(含“青年项目”30人,“外专项目”2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38人和讲座教授13人,国家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43人,“973”首席科学家9人、牵头“973”重大基础研究项目12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委托)项目获得者23人(25项)。学校现有13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等国家级研究基地,1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6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3个卫生部重点实验室;有9个国家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及工科基础课程教学基地,8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9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1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9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4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国家药物临床实验机构,1个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2005年以来,学校共获国家科技三大奖34项。2014年,学校科研经费达18.1亿元,发表国内科技论文总数列全国第7位,SCI收录论文数列全国高校第6位。
2016年,学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合计5570名,其中预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2000名。接收推免生章程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身体健康,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获得本人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顺利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二、接收专业、人数
已有招生专业中,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专业、人数等详情请查阅《四川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1.9月28日左右开始,获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申请条件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网址:http://yz.chsi.com.cn/tm
2.在“推免服务系统”获悉填报专业志愿信息后,学校2个工作日内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并确认后,学校相关招生单位尽快进行复试。
3.考生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学生证、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2)其他各种能力证明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3)由政府设立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
以上材料交验可以与复试同时进行。
4.10月初起,复试合格者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及时点击待录取通知完成拟录取。此前,校内各招生单位将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四、奖助学金
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由国家奖助金和学校奖助金两部分构成。国家奖助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助金包括学校学业奖学金和学校“三助”岗位津贴。具体情况请详见《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http://gs.scu.edu.cn/newDetail.aspx?ID=1951)。
五、咨询、联系方式
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8-85461353(文科、理科),028-85460721(工科),028-85400638(医科)
Email:scuyz@scu.edu.cn
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cu.edu.cn/
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请查阅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各学院联系电话
六、举报受理渠道
1.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028-85406035;email:scuyz@scu.edu.cn。
2.校内各招生单位:详见招生单位网站信息
七、其他事项
1.来自高水平院校,已经参加四川大学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且面试合格者,取得保研资格即可被我校接收。
2.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不予录取。
3.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申请人目录查询、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接收复试和待录取等都在“推免服务系统”上进行,拟录取考生不再领取校验码、登记表,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5.违规违纪者、学术不端者、诚信缺失者不予录取。已经拟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