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醒:现场确认时必须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
各位考生:
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网上报名已经结束,所有考生均需进行现场确认,报名方为有效。凡报考我校,考点选在外地的考生,请按当地报考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否则报名无效。我校为保定市教育考试院指定的现场确认代办点,具体安排如下:
一、现场确认时间:
2012年11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二、现场确认地点:
华电一校区新图书馆B座研究生院(永华北大街619号)
三、可在我校进行现场确认的人员:
1、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含科技学院、全体推荐免试生),不限报考学校,考点选在保定市的均可(注:网上报名号必须是以“1306”开头,推免生报名号“1313”开头);
2、报考我校的单考生(必须到校);
3、其他报考我校(不含报考北京校部),且考点选在保定市的往届考生。(具体人员以保定市教育考试院下发数据为准)
四、现场确认需携带的证件:
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应届):二代身份证、学生证、网上报名号;
2、往届考生: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户口本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介绍信及用工合同副本,网上报名号;
3、单考生: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专家推荐信(学校网站下载标准格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委托培养的证明(学校网站下载标准格式)、已发表过的研究论文(或技术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报名费:
根据河北省有关规定,所有考生均需在报名时,网上支付报名费。
注:凡未网上交费考生,现场确认一律不予受理。请未交费考生随时关注有关补报名的通知。
六、确认程序:
二代身份证扫描,读取考生信息——验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或学历证、户口本等(往届生)——采集指纹——照相——打印《报名信息简表》——信息表校对、签字并交回——领取报名回执——确认结束
七、具体时间安排:
11月10日上午8:30—11:00:大学一本应届生;
11:00—11:30:科技学院电气专业应届生;
下午1:30—3:30:科技学院非电气专业应届生;
3:30—4:00:其他报考我校的往届考生。
3:30—4:00:全体推荐免试研究生(不限报考学校).
注:报考我校的推免生还需携带填写完整并盖好章的《2013年推
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于确认完毕后上交研究
生招生办公室)
特别提醒:请广大考生务必按时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逾期我校将不再受理。考生可按要求,到下列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报考单位代码在10001至10085之间的考生,请于2012年11月10日-14日到保定学院确认报名信息、采集指纹、摄像,具体地点是学院综合楼201室,招生办咨询电话:0312-5972065;报考单位代码在10086至99999之间的考生,请于2012年11月10日-14日到河北农业大学东校区(灵雨寺街289号)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实验楼(河北农业大学东校区内)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摄像(咨询电话:0312-7521774)。
八、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网上报名后,均需进行现场确认,报名方为有效。
2、凡考点选在保定市的,生成的网上报名号一定是以“1306”开头的九位数,请考生仔细核对,确认考点。
3、必须考生本人到场进行现场确认,必需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
4、应届考生学生证丢失的,须经学校教务处开具证明,证明上须注明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注册学号、入学时间等信息,贴上本人近期照片,照片上加盖教务处公章。
5、考生证件号码、学历、学位证书编号、注册学号等信息必须正确无误,请考生在现场确认前,仔细核对,如有误,现场确认时必须修改。现场确认后所有报考信息一律不再修改。
6、报名回执是考生完成现场确认的唯一凭据,请考生务必在交回签了字的《报名信息简表》后,领取此回执。
7、保定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不接收在保定市以外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本人户口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不在保定市的非应届考生的报考。
8、凡2013年9月1日前不能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在校本科生,一律不准报考。
9、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10、请所有考点选在保定市且已现场确认的考生,务必于2012年11月15日20:00至17日8:00,登录保定市教育考试信息网(www.bdksy.cn),再次核对确认报名信息(含照片信息)。如有问题,17日16:00以前持毕业证书(学生证)、二代身份证件和报名回执,到原确认点找工作人员核对修改(在我校确认的请到一校区新图书馆B座503进行修改)。如考生不按上述要求核对确认报名信息(含照片信息),后果自负。
九、纪律要求:
1、考生应认真填写网上报名信息,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真实、有效。如因信息不符或弄虚作假而影响到考试和录取的,考生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2、已就读国家正式研究生的在校学生,如想再次报考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应提前告知本人现就读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并由研究生管理部门开具同意报考的证明信方可报名。对未经在读培养单位同意擅自报名的,在读培养单位将责成其办理退学手续。
3、考生要诚信考试。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定向、委培、军人及在校研究生除外)。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十、有关考试注意事项:
1、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开通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系统,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
2、凡考点选在保定市的考生请于2013年1月2—4日登录保定市教育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考试通知单》(网址http://www.bdksy.cn,上有考试时间、考点、考场、座位号等)。
3、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及《考场通知单》(限保定考点)参加考试。
4、河北省规定:
①在全国硕士研究生初试期间,考生在每科目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出场;
②研考期间,考点将对考试过程全程监控、录像,考后进行视频回放,考点将配备手机信号屏蔽器、考生身份证识别仪、指纹识别仪、无线耳机探测器等高科技设备,将对考生使用金属探测设备进行检查,请予以配合。
③我省统一为考场配发挂钟,作为考生掌握考试时间的参考,考生在考试进入考场前不得携带任何计时用表。
望相互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