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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邮电大学2013年在职人员全国联考报名现场确认工作考生须知

 尊敬的各位考生:欢迎报考西安邮电大学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按照《关于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3]43号)要求,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
 

尊敬的各位考生:

欢迎报考西安邮电大学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按照《关于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3]43号)要求,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为保证我校现场确认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各位考生完成有关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陕西省内报考我校(网上报名时选择西安邮电大学报名点)的考生,须在我校进行现场确认。

确认时间:2013年7月13日

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确认地点:长安校区行政楼502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符合报考条件的本人最高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以及《报名登记表》,同时准备以上证件复印件各一份(不含报名登记表)。

三、考生须在现场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考试报名信息。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后的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一律不得更改。

四、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五、根据学位中心[2013]43号文件,参加本次考试的证件要求如下: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其他人员须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报名。由于证件遗失或尚未办理等原因,无法在现场确认时出具上述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网上报名时证件类型应选择“暂无”。在现场确认时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见附件6),并于10月10日至11日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到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地点修改信息。届时未兑现承诺的,将无法下载准考证,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六、10月17日起,信息平台开通2013年专业学位全国联考准考证下载功能。

七、现场确认期间联系方式

电话:029-88166179;联系人:王老师

乘车路线:乘坐321路、322路、K600路、K616路、906路、游9路、4-06路、4-07路、4-08路、4-11路、4-12、4-16路、4-22路,邮电大学南校区站下车,过马路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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