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2012年11月10日—14日(上午08:00—11:30,下午12:30—16:00)
地点:佳木斯大学一区A院图书馆南门一楼自习室(主楼右侧)
二、受理报名范围:佳木斯、伊春、鹤岗、双鸭山、七台河市及所属县(市)考生;本报名点按省教育厅只受理全国统考和部分管理类联考,凡报考黑龙江省院校管理类联考的考生,请选择所报考单位作为考点。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特别提示:2012年硕士研究生考试作弊人员今年不得报考,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报考我校美术学专业考生除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手续:
(1)考生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二代)”、“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现场确认时进行核对。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禁止重复现场确认。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五、考试时间: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7日进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7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六、准考证网上打印时间: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二代)”、“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初试。
七、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前登陆佳木斯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查询考场座位、考场平面图。
八、联系地址:佳木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联系电话: 0454-8618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