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硕士研究生“现场确认”致考生的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网上报名选择“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代码3754)为报考点的,须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现将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所有考生均需进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含推荐免试生)均须到网上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网报信息现场确认,并照相采集照片,否则网上报名无效。
二、请到网报“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我校设立的研究生报名信息确认点,仅限于报名序号前四位为“3754”的考生。凡选择报考点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的考生,其现场确认和初试的考试地点在我校青岛校区。
三、我校报考点现场确认的时间及地点
时间:11月10日-1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为避免拥挤,推免生请于11月12—13日(周二、周三)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未缴费的推免生务必按第六条要求在12日上午之前进行补报名和补缴费)。
地点:青岛校区南教楼519(学校南校门向北100米路东)。
校外考生如果驾驶车辆,可选择将车停在校南门外,徒步走到确认地点(推荐);也可选择开车进校西北侧体育馆门,将车停在体育馆停车场,徒步走到确认地点。
四、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携带的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
2、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
3、网上报名编号(即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显示的9位数字报名号);
4、单独考试和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持我校规定的其它相关材料。
5、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原件与复印件。
无法提供上述验证报告的考生须出示由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学信网)提供的接收本人认证申请的相关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如缴费收据、申请编号或网站提示正在审核的页面打印稿等)并签订承诺书。
五、现场确认程序
1、验证:考生持二代身份证、最后学历证书原件(或学生证)进行资格审查。单独考试、同等学力及未通过网上验证的考生还须持相关材料或验证报告。
2、照相: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打印“报名信息简表”。
3、核对信息
考生务必认真核对《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每一条信息,尤其是本人通讯地址(通讯地址信息要详细准确,邮寄录取通知书均以此地址为准)等。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定向委培单位一定要填写准确。
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1.如信息无误,请在“考生签名”处签名后将此表交至收表处;
2.如有错误信息,请在错误处进行更正后到信息修改处更改电子信息,然后在新打印的信息表上签名后交至收表处。
六、网报期间未缴费考生补缴费情况处理
按上级统一要求,已经报名但是没有缴费的考生无法用原来用户名补交报名费,只能通过重新注册、重新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1、领取校验码:11月10日-11日,考生到中国石油大学现场确认地点领取重新报名校验码;
2、考生补报名:考生凭校验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进行网上补报名,补报名时间为11月10日-11日每天9:00-22:00,11月12日9:00-12:00;
3、考生补缴费: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重新报名的用户名进行补缴费,补缴费时间为11月10日-12日9:00-16:00;
4、照相与确认:考生在补缴费2个小时后到确认现场进行信息确认。
提醒广大已报名未缴费的考生,务必在上述时间段进行补报名、补缴费,逾时将不再安排补报名、补缴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根据山东省统一要求,补缴费申请仅限于已经网上报名成功,但没有缴费的考生。考生报名和缴费须全部通过网上进行,不得现场收取报考费。
七、注意事项
1、因确认时须采集考生本人照片,现场确认不能由他人代替。
2、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
3、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现场确认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八、其他
1、下载《准考证》: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开通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系统,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招生单位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2、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月4日-5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考场在我校教学楼,具体地点请考生在2014年1月3日登陆研招办主页查询。
九、遵纪守法、诚信应考:
1、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观念,遵守本人签署的诚信考试承诺书,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
2、各考生不要购买所谓“研究生试题”,以免上当受骗;
3、各考生不要寻求“枪手”替考,也不要充当“枪手”替他人应考,违者将受到严厉查处;
4、考生作弊情况将记入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考生的人事档案,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5、考试作弊或协助他人作弊,将给本人、亲人、所在单位带来不可预料的后果。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招办
二○一三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