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教育部调剂规定且未被我院录取者(符合我院复试分数线者也可同时联系调剂,不影响我院复试录取),可办理向校外调剂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1.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或按调入单位要求进行申请)。
2.考生通过调入学校复试后,持接收单位开具的调阅初试试卷公函(接收函)办理调剂手续,考生须在接收函上注明“同意调剂”并签字。
3.我校将根据上述申请,按照教育部规定,将考生试卷、调剂表等材料装袋、密封后,由研招办统一寄送至调剂单位。
如接收单位有特别要求,请考生与我办联系,我办将尽力协调相关事宜,帮助考生调剂成功。
咨询热线(010)68323297。
办公地点:外交学院主楼122房间。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24号外交学院研招办(邮编100037)。
外交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