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考研网 > 招生信息 > 正文

青岛大学研究生专业介绍: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自治法方向:该方向以基层民主制度的研究为特色,民族区域、特别行政区、党政基层、城乡村居民、社团等自治法律制度各个方面,尤其关注基层自治制度的运作。宪法学方向:该方向以宪政理论与实
 

自治法方向:该方向以基层民主制度的研究为特色,民族区域、特别行政区、党政基层、城乡村居民、社团等自治法律制度各个方面,尤其关注基层自治制度的运作。宪法学方向:该方向以宪政理论与实践的研究为特色,涵盖宪政原理、宪法解释、宪政路径、人权和公民基本权利的原理及保障问题,特别关注中国宪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以及现实生活中发现的具体宪法问题。行政法学方向:以行政法学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为特色,包含行政法学的基础理论、探讨行政权的进路、公共利益以及行政权力、权利关系、行政主体理论、行政行为理论以及监督行政等,重点研究中国行政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和实践问题。

代码:030103 学位类型:学术型学位 授权级别:硕士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是法学一级学科下设的二级学科,包括自治法、宪法学、行政法学三个方向。

本页标签: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