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优秀大学生对中医药学的研究兴趣,开阔大学生的学术视野,我院将于今年暑期举办“北京中医药大学2014年全国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夏令营活动期间,将组织我校部分学科专家同大学生进行交流互动,通过拓展、参观访问、专题讨论、讲座、论坛等形式,选拔部分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能力或具有较高领悟力的学员,报考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从而探索人才培养及研究生招生改革的新模式,逐步建立以综合素质能力申请与考核相结合的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时间
2014年7月14日—18日。
二、参营人数:60人
三、招收对象
1、医学、药学、生物学、化学相关专业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2、凡在中医药学科方面有独特见解与领悟能力或较高临床技能的中医药学世家(含直系、一代以内旁系血亲),可放宽至2014年7月毕业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申请基本条件
1、在学期间成绩优异,前3年半成绩在所在专业年级排名居前40%。
2、对所报专业领域的科学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愿意从事学术研究工作。
3、英语水平良好。
五、申请程序
1、网上申请:
申请人登录“北京中医药大学2014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夏令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站地址:http://202.204.32.121:8089/wsbm/2013-03-29/88.html)。
网申时间:2014年6月3日—6月13日
2、纸质材料提交
(1)提交方式
邮寄:6月15日前以EMS快递方式寄出,以收到日期为准,不接受其他方式寄送的快件或包裹,且《申请表》上须有院系推荐意见和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快递信件上请注明“夏令营申请材料”。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29;收件人:研招办;电话:01064287519.
面交:6月16日当天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会议室(223室),电话:010-64286502。
(2)材料要求:
①“北京中医药大学2014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申请表1份(见附件1);
②个人陈述:用不超过1500字介绍个人情况,学习、研究、实习经历以及职业发展规划(见附件2);
③其他证明材料,包括:
A.本科学习成绩单;
B.获奖证书复印件;
C.其他各类证书复印件;
D.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或雅思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
E.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其它原创性成果。
六、材料审核及营员选拔
学校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组织专家评估,依据公布的参营人数确定夏令营参营名单,审核结果将于2014年6月27日前在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页公布。
已被选拔的营员须在参营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发送邮件至暑期夏令营公共邮箱(bjcmyzb@163.com)确认是否参营,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此资格。邮件中请注明姓名、联系电话以及是否参营。
七、优秀营员选拔
在夏令营活动期间,我校将根据学生学科背景及申请专业开展优秀营员的选拔考核工作。
由各学院推荐专家通过笔试、面试考核学生的专业素质,创新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表达能力。
根据选拔考核综合成绩排名情况,确定优秀营员名单,优秀营员所占比例为30%左右,由学校发放“优秀营员证书”,同时为所有营员颁发“营员结业证书”。
八、营员待遇
1、北京中医药大学为参营人员购买夏令营活动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免费为京外学生提供夏令营活动期间在京住宿(京内学生不提供住宿)。此外,我校将为校外营员发放校园临时卡,以方便各位校外同学在我校食堂就餐。
2、获得“优秀营员”称号的营员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取得所在学校学术型“推免资格”的优秀营员,可直接接收为北京中医药大学2015年学术型“推免生”;取得所在学校专业学位“推免资格”的优秀营员,可直接接收为北京中医药大学2015年专业学位“推免生”。
(2)未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优秀营员,如第一志愿报考北京中医药大学学术型研究生,参加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成绩达到我校报考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合格即可录取为我校学术型研究生,入学后在符合我校硕博连读相关文件要求基础上,优先转博。
(3)未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优秀营员,如第一志愿报考北京中医药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参加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成绩达到报考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合格即可录取为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
九、活动安排
7月14日夏令营报到
7月15日—16日第一阶段:课程与综合素质拓展,包括开营式、学术讲座、校园参观、导师交流、综合素质拓展环节。
7月17日—18日第二阶段:选拔优秀学员,采用笔试、面试加技能考核方式进行。
具体日程安排将于报到时发放。
十、其他
申请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对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我校将取消其选拔录取资格。